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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四专署颁发 保卫麦收奖励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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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6-09
第1版()
专栏:

  太行四专署颁发
 保卫麦收奖励办法
【本报消息】太行第四专署为开展麦收斗争,顷特颁发保卫麦收暂行奖励办法如下:
第一、凡在护粮斗争中,积极作战不论部队、民兵、地方武装、干部和群众在战争中击毙或活捉或击毙敌王德林、刘明德及蒋匪校级尉级军官者,奖洋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击伤者酌情奖励之。
第二、截获粮食奖励办法:
一、凡蒋匪抢劫与购买之粮食已经入库,经我军缴获者,按百分之五十提奖。
二、蒋匪抢劫群众之民粮,我军在途中击截者,将粮食全部归还群众,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三、蒋匪抢劫之公粮,在途中击截者,全部交给政府后,奖给百分之二十。
四、不论明暗维持蒋匪,自动送粮或伪装让敌人抢走者,我军途中击截或在途中查获者,全部没收交当地区县政府不归原主,提奖百分之五十。
五、偷贩粮食出口资敌者,途中查获全部没收,交政府后,提奖百分之五十。
第三、对蒋伪人员,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其奖励办法如下:
一、凡携枪投诚我军者,带步枪一支奖洋三万元,机枪一挺奖洋十二万元,手枪一支奖洋一万元。投诚人员特别优待,愿参加工作者欢迎,愿回家者发给路费。
二、动员旁人集体投诚者,除按前条规定奖励外,并再给予特别奖励。
三、杀敌立功而投诚者,按第一条有关各项之规定,给予奖励外,并特别优待。
四、蒋匪军官兵开小差回家者,凡经我区给予招待,并发给路费护照,保证安全返家。如不愿回家者,并帮助介绍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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