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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部队将继续退还租用民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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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27
第4版()
专栏:

解放军部队将继续退还租用民房
新华社25日讯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地驻军今年将继续把原来租用的民房退还原主,并且不再新租民房。这是23日结束的全军营房管理工作会议作出的决定。
几年来,解放军的各地驻军在自己动手建造营房的同时,已经把暂时租借的大部分民房退还原主。单是去年,各部队就退还了民房七万二千四百多间。
这次会议研究了家属还乡和军官下放后的营房使用等情况,认为有可能退还更多的民房。为此规定:除了海防、边防部队、防空部队、铁道兵部队和国防工程施工部队等确有实际需要的,可以继续租用民房加以合理使用外,其它部队从今年3月起一般不准再新租民房,并且要将原来租用的民房尽早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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