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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深葬好处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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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27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平地深葬好处多
不应让大好耕地给坟地占去编辑同志:
人民日报11日刊载黄炎培先生平地深葬的倡议是个埋葬死人不占土地的好办法。我表示支持。
为死人做坟墓而占用土地,既浪费了土地,又给人们带来了耕作上的麻烦。就拿我的同族的坟地来说,至今还不到二百年,十二亩土地已经被坟堆占去了一半。按前几年的产量,一亩地年产三百斤粮食计算,一年就少收粮食一千八百斤。如果将全国的坟墓占地加起来,不知要有多大面积,每年要少收多少粮食。在我的家乡,埋坟还不是一个紧挨一个,而要依照辈份像扇面似的向前排去,坟与坟之间都有一定空隙。对这种空隙地,不耕种吧,舍不得使其荒废;耕种吧,犁、耙、耧都施展不开,得用锹镐之类去翻地。空隙大一些的,可以勉强用犁翻,但一不小心,碰到砧墓上,犁铧就被撞毁了,费力不小,工效不高。什么时候操持这块地时,就免不了骂它几声“讨厌的土疙瘩”。
近几年因离开家乡,没有耕种那块坟地,但是我想它只能比前几年更加不好耕种,因为坟是一年年要增多的。更使人耽心的是,旧的埋葬方法不改变,平地现有的坟墓不加处理,它不但更多的占用土地,而且将给大面积灌溉和机械耕种土地带来困难。
这个问题的确不能轻视。我认为,就目前情况,平地深葬这个办法,既能解决死人占地问题,同时人们也比较容易接受。
黄炎培先生为倡议平地深葬,已动员自己的家庭做出了榜样。如果我们广大干部和职工同志,都像黄老先生那样,首先搞通自己的思想,然后去动员家庭成员,打通他们的思想,带头将坟堆平掉,做出样子,以影响和教育群众。这样,旧的埋葬方法就会改变,平地深葬就可推行开来。
农业合作化,不但为发展生产,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奠定了基础,而且对改变旧的不合理习俗创造了条件,农民的政治觉悟已大大提高,并懂得了一些自然科学知识,加上我们干部的行动和影响,在党的领导下,平地深葬的办法一定能被广大群众所接受。
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我愿效仿黄老先生的作法,动员家庭,将祖坟改作深葬,为改变旧习俗,实现纲要的规定尽一分力量。
乔元超
有利生产 无损人情编辑同志:
本月11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刊登了黄炎培先生平地深葬的倡议,我衷心表示赞同。这是扩大和保障耕地面积的一个重要措施。
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殡葬方法不一,但土葬在汉族以及其他各民族中,还是流行最广泛的一种殡葬方式。仅从今天全国现有坟墓(包括公墓)来看,所占据耕地或栽植地面已很惊人。以我们灌云县为例,全县十三万多户,以平均每户有祖坟两座、每座占土地五厘计算,全县即有一万三千多亩土地终年不得耕种。试想全国要占用多少可耕土地面积呢!每亩土地每年就以百斤粮计算的话,全国一年要增收多少粮食呢?这笔帐我们不能不去算一算。
其次,对“平地深葬”的具体做法,我也要提一点意见;黄先生说:“如果死者家属的思想已经开通的话,连棺椁都可以省掉。死人即使穿衣服,就平常穿的好了。”这一点,我也同意。因为,完全把这问题想通了的人,的确是能够作到的。但我又一想,从目前大多数农村、城市居民的习惯来看,如果亲眼看着泥土埋在死者的身上,总还是未免不忍。我的意见是:可按农业社或者多少户为单位,公共制造一个车床式的运输工具,专作运埋死人之用(如果仍用棺椁那就没有此必要)。同时,掩埋时,在坑口离死人高尺余(市尺)地方,可着几根横木,上面铺些柴、席之类,然后着土。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棺椁,另一方面也可照顾到家属亲睹死者着土的不忍之情。
最后,我希望对这个问题能展开讨论和宣传。因为这是一种移风易俗的事,如果单靠一两个人说一说,或者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两篇文章,即使是一种最好最有效的方法,要想在全国范围内采用和推行那是不可能的。
纬秀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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