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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签订今年互供货物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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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29
第4版()
专栏:

中蒙签订今年互供货物议定书
新华社28日讯 蒙古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同我国对外贸易部经过诚挚友好的商谈,已于1958年1月28日在北京签订了“中蒙1958年互相供应货物的议定书”。
议定书规定:中国方面将供应蒙古以机器、木工工具、棉布、绸缎、呢绒、干鲜果品、水泥、手工艺品及日用百货等;蒙古方面将供应中国以马匹、羊毛、驼毛、皮张及其他畜产品。
根据这个议定书规定,中蒙两国的贸易额将比1957年有所增加。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代表蒙古人民共和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蒙古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蒙古驻中国大使索诺曼·鲁布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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