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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边区政府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联合布告 严禁奸盗破坏交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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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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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联合布告
严禁奸盗破坏交通
【本报消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于六月二日联合颁发布告,严禁奸盗破坏交通。布告原文如下:
查近来各地,屡有奸商串通奸人、流氓、惯盗,偷盗并买卖电线、铁路器材、桥梁器材。这是违犯人民利益,破坏战争的严重犯罪行为。为根绝此种破坏行为,特联合布告下列各项:
一、各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责保护辖境内的铁路、公路、桥梁、电线等交通设备及材料,在沿路、沿线各区村,分村分段,划定范围,指定专人负责,动员与教育群众积极保护。以后如有交通被破坏情事,该地政府应负保护不力的责任。
二、对破坏交通者,人人都有检举、告发之权,对现行犯并可扭送政府法办;政府对检举人,酌情予以奖励。
三、破坏交通的人犯,一经查获,均严予治罪;指使,收买,或串通盗犯破坏交通者,并加重治罪。
希我各级政府,商民人等一体遵照!此布。
                主席   杨秀峰
                副主席  张友渔
                     戎伍胜
                主任委员 宋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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