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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发电厂依靠群众改革不合理制度的创举传遍全国 电力工业部对它无动于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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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2-08
第5版()
专栏:

  石景山发电厂依靠群众改革不合理制度的创举传遍全国
电力工业部对它无动于衷
本报讯 石景山发电厂经过组织职工群众大鸣大放、大争大辩,成功地取消了不合理的生活福利待遇的经验,1957年12月30日在本报发表以后,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通州发电厂曾经派人到石景山发电厂了解情况,中共湖北省委工业部也组织了一批工矿企业干部到石景山发电厂学习,准备回去以后依靠职工群众来修改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作为石景山发电厂的领导机关的北京电业管理局和电力工业部,对群众创造出来的这个经验,却缺乏应有的热情。截至目前为止,北京电业管理局和电力工业部既没有派人去总结经验,也没有要求石景山发电厂总结经验,更没有组织所属企业去学习。因此,人们不得不问一声电力工业部和北京电业管理局:你们对石景山发电厂职工群众的这个创举,到底是赞成呢,还是不赞成?
电力工业部和北京电业管理局对石景山发电厂的经验这样不热情,是不是在它们所属的其它企业里没有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需要修改呢?不是的。例如石景山发电厂职工在整风运动中揭发的安全奖金率过高,奖励面过广,妨碍生产发展的现象,在许多发电厂里都存在着。在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方面,如住公家房子不收房租、不收水费、不收家具费、住私人房子拿房贴、职工家属治病不收费或收费太低等等违反国家制度的现象,也在许多发电厂和工程单位里存在着,有的比石景山发电厂的还严重。远的且不说,就在石景山发电厂旁边由电力工业部直接领导的第三工程处,以及在北京市的北京电业管理局领导的营业单位,迄今还执行着住私房拿房贴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需要修改,而且在整风运动中,有些职工已经提出修改的意见来了。
在石景山发电厂组织职工辩论不合理的生活福利待遇制度的时候,电力工业部给予的支持也是很不够的。例如中共石景山发电厂党委认为,取消职工用电不花钱的制度的时机已成熟,希望电力工业部同意他们组织职工讨论,但是,电力工业部认为不能取消,也不同意组织职工讨论。关于不合理的安全奖励制度问题,石景山发电厂也曾经想通过组织职工辩论加以改革,但也没有得到电力工业部的同意。
北京电业管理局不支持群众的创举更为突出。当石景山发电厂经过群众辩论,决定从1957年11月份起,凡是职工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治病一律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收费的时候,北京电业管理局立即召开会议来讨论这个问题。会上,管理局的同志都认为,执行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行不通,说石景山发电厂发动了群众,问题不大,但别的单位跟不上来,这样,在一个地区内制度不统一,会造成混乱。1957年11月29日,北京电业管理局还发出一个“关于职工及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待遇的补充规定”,要求北京地区各企业一律遵照执行。这个规定,实质上起了拉石景山发电厂后腿的作用。例如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病在企业保健站或特约医院医疗时,贵重药费由本人负担,但是北京电业管理局和电力工业部却规定医疗上所必需的药品,不分贵重的和普通的,所需药费全部由企业负担。又如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因病在本企业保健站或特约医院医疗时(劳保条例规定: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一半,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膳费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电力工业部和北京电业管理局却规定:在企业保健站医疗时,一切检查、化验、手术等费免缴,药费(不分贵重与普通)收取二分之一;在特约医院医疗时,所需挂号费、普通检查费、普通化验费,由企业负担,手术费和药费(不分贵重与普通)、输血等,企业负担一半。
电力工业部对修改不合理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制度,也曾作过一些努力。例如去年9月16日,他们曾发出一个“关于取消不合理的房贴制度的通知”。但是,只取消了住公家房又拿房贴的制度,而对住私人房子拿房贴的制度仍然保留下来。这一次,他们对石景山发电厂依靠群众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支持不够,对群众的创举采取无动于衷的官僚主义态度,主要原因是怕别的单位跟不上去,怕出乱子。这充分说明了他们对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不相信依靠群众能办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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