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该不该退职回家从事家务劳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2-09
第8版()
专栏:信箱

  该不该退职回家从事家务劳动?
编者按:让部分子女众多的女职工退职回家从事家务劳动,可以说是近来我们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大事件之一,需要大家来关心。我们今天发表钱妙英同志的来信,希望读者参加讨论。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是:
①为什么要让部分子女众多的女职工退职回家从事家务劳动?
②退职回家以后还有前途吗?如何理解前途问题?
③家务劳动同社会劳动的关系如何?
④这和旧社会的情况有何不同?
我们希望讨论者用自己的经历或所熟知的事例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不必拘泥在钱妙英一人一事的分析研究上。编辑同志:
整改以来,有些机关在动员工作不太重要、孩子多的女职工退职回家,从事家务劳动。这揪紧了我的心,因为我也是被动员的一个。又看到1月22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工作和家务无法兼顾怎么办”一文,意见也是这样。这使我更加寝食不安了。
我是不同意这种意见的,至少是没有想通。
我和我的丈夫都是一个文化机关的干部,有四个孩子。老大上小学了,老二、老三在机关托儿所,老四寄养在街坊一位老大娘家喂奶。每天一早,给老大一些钱,让他自己买早点和中饭吃,打发他上学去;然后送老二、老三入托儿所,我们才上班。晚上下班,等老大来机关食堂一同吃过晚饭,然后接老二、老三一起回家。星期天,我们把老四也接回来,升一个火,大家在家吃饭。这样,我们的业余时间是紧些,特别碰到晚上开会什么的,就更紧张。但我们夫妇能互相调剂时间,而且习以为常了,倒也没有什么问题。至于经济状况:我丈夫月薪九十多元,我五十多元,孩子们上学、入托儿所只不过各花十多元伙食费,倒是老四要花四十元(包括孩子吃牛奶和老大娘保育费),但总起来还是收支相抵的。
我这种情况,难道应该退职回家从事家务劳动吗?我觉得不应该,理由很多,只拣主要的两点说说:
第一,我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因此担任机关工作比从事家务劳动更合适。我绝没有轻视家务劳动的意思,但我认为各项劳动是有差别的。机关工作需要文化水平高一些的人才能担任,家务劳动却未必。
第二,我已经把家务安排好了,孩子们各得其所,没有什么迹象可以说明非要我退职回家不可。现在,孩子们吃得不是最理想(老大有时在外面乱吃,或吃不到热的;老四在老大娘家常闹肚子),但这也是难免的事,孩子们也应该从小锻炼锻炼才对。
我觉得,问题还不在我本身,在于社会舆论,尤其在于男人们的看法。我曾和我丈夫谈起过这事,他竟也愿意我退职回家。他说:“你回了家,我们父子五人就都沾光了,吃饭会舒服一些,衣袜破了也有人补,我也有学习时间了。你呢,也不必每天慌里慌张,顾了工作顾不了家。谈到经济,你回了家,孩子们就不必外托寄养,我一人养你们几口也还可以”。这一席话说得我气愤极了,就此吵了一架。
要知道,在旧社会妇女如果不甘心老死厨房,想对社会贡献出一些力量,那是千难万难的。可是,在今天,我们是新中国的妇女,我们已经同男人们一样肩负起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为什么又要动员我们回家去呢?说实话,等我们回了家,一切仰仗男人供给,男人必然看不起我们,我们又会恢复到解放前的被压迫地位,那还有什么前途?
在新社会,决不允许重男轻女,决不允许扼杀妇女担任社会工作的积极性。  钱妙英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