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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社点火反浪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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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2-13
第4版()
专栏:在各地报纸上

社社点火反浪费
福建日报提出了反浪费的新问题。7日二版报道龙溪、清流等县至今仍盛行着旧社会遗留下的铺张浪费的旧习惯。如结婚时要大办酒席。龙溪县新塘乡仙花社有一对夫妇孩子都已十三、四岁了,他们也都四十多了,还计划在春节重新戴上花冠拜堂,以弥补解放前婚礼过分简单之不足。清流县办酒请客之风更盛,从生小孩到小孩穿鞋、留发、满周岁、二岁、四岁、十岁;再从结婚到留胡子、做寿都要办酒请客,最近两个月光城北乡就有五十起这样的事。福建日报并发表了“社社点火反浪费”的社论,认为全省农村应大大提倡勤俭持家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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