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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西部分村庄秋征发生偏向 不符合比例税政策 北岳三地委已及时检查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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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16
第2版()
专栏:

  平西部分村庄秋征发生偏向
 不符合比例税政策
北岳三地委已及时检查纠正
【北岳电】平西山地大部是老区半老区,今年实行了农业比例税收制度,按新农业税则进行征收。为作到群众负担公平合理,专署事先布置各县进行典型调查,分区派工作组下乡帮助,经过各级干部的努力,已获得一定成绩;但因工作还不够深入,群众了解新税则的精神不足,在秋征中发生了以下偏向:
(一)部分村庄在征收订税中违背了农业比例税政策:如涞水二区大河南等七个村把一百六十多亩轮荒地订了产量,所有耕畜均没有除消耗,对真正的贫困烈军工属和无劳力的孤寡没有按税则规定适当的提高免税点,致使一些烈军工属交了公粮就没得吃,有的村烈军工属甚至不够纳税。怀来个别村庄耕畜也没有按税则规定除消耗。在商业征收上违犯了商业征收政策,如涞涿松林店把商业按经营规模大小折成地亩与农业税合并征收。昌宛羊坊村叫工商业户自报公议,有的村规定运销的牲口负担公粮二十斤,每一商人负担五十斤。怀来曹窑子村水碾、水磨也折合地亩计算负担,每盘碾磨将全年收入折成二十四亩地,每亩规定产量三石进行征收。
(二)负担不平衡:有些村庄集体隐瞒土地,瞒报产量。房山二区片上村,开始村干只报了八顷多地,十三万五千个柿子,后召开支部会、代表会,经过思想动员,才承认出十三顷多地,十八万个柿子。九渡村为少负担,故意降低产量,缩小了负担面积。他们的办法是:将地分为三等,一等地实产一石八九斗,只报一石二斗;二等地实产一石四斗,只报九斗;三等地实产八九斗,只报五斗。结果全村除了免税亩,则一个负担亩也没有了。可是有些干部为防止村本位,硬提高产量,又造成了村与村负担上极不平衡。如清水每亩负担四十六斤,公涧铺每亩仅负担八斤。
为了正确执行农业税则,地委于十一月十三日召开了县书联席会议,首先检查发生偏向的主要原因:一、各级党委对农业税不够重视,缺乏具体领导和及时检查,没有动员起全党力量来作这一工作,单靠财粮干部去作。二、没有很好的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和研究农业税政策,盲目的去作,致使干部遇到具体问题便无法适从。三、在群众中没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村干思想未搞通,群众不摸底,更没有发挥党员和较好分子的骨干作用,因而严重的产生了本位主义思想。
为纠正发生的偏向,三地委提出以下几个具体意见:(一)干部普遍学习新税则,召开代表会讲解负担方法,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干部党员带头认真填报,各县书或县长必须亲自领导一个村作出经验,指导全盘,彻底纠正各村征收中违背政策的各种偏向。(二)深入调查研究,首先找出土地标准亩,订出产量,然后再召开代表会评产量比地质,达到村与村、户与户的负担平衡。(三)隐瞒土地产量者,要结合发土地证,认真清查登记。(四)轮荒地凡在土改前因不能种而荒的不征税。在土改中分配之土地,因种种原因荒掉未种者,酌情减征或免征。但土地应加登记,并给予荒地户适当教育,促使今后应勤劳耕种,不准再荒,否则亦不免税。(五)抢种荒地者(不分本村或外村),经政府明令宣布耕种免税者,一律免税,未宣布者,在不超过一般负担量,应酌情征税。(六)逃亡户回家后除免税点,税则上规定在家三个月,扣除免税点,是指一般情况,从政策上来看,逃亡户并不是无故离家乡的,为了大量争取其回家生产,均除免税点才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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