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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签订文化合作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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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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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蒙签订文化合作协定
新华社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以及两国文化合作协定1958年执行计划21日下午在北京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代表团同蒙古人民共和国文化代表团2月3日到5日在北京就签定两国的文化合作协定和1958年执行计划举行了会谈,会谈在完全一致和兄弟友谊的气氛中进行。这个合作协定规定中蒙两国将在文化、艺术、教育、科学、卫生、体育、新闻、广播事业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并互派有关的代表团,交换出版物、资料和互相举办展览会等。根据这一协定,中、蒙两国在1958年中将互派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代表团并相互交换留学生和研究生,两国的杂技团将相互进行访问,中蒙两国电影工作者将合摄一部以中蒙两国人民友谊为主题的纪录影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代表团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张奚若,蒙古人民共和国文化代表团团长、蒙古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长索苏尔巴拉木在协定书上签了字。签字以后张奚若和索苏尔巴拉木相继讲了话。他们在讲话中都认为,中蒙两国文化合作协定的签定,使两国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更广泛的发展,他们都表示,将通过两国文教工作者的全面合作,使这一协定的成果更加丰硕,以对两国人民的友谊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方面出席今天签字仪式的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沈钧儒,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文化部副部长夏衍以及中国文化代表团的团员和北京教育、科学、文化艺术界的著名人士。
蒙古方面出席签字仪式的有蒙古人民共和国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鲁布桑以及蒙古文化代表团全体人员。
签字仪式结束以后,张奚若举行了酒会,招待蒙古人民共和国文化代表团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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