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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1957年度分配工作一般良好 公共积累普遍扩大 绝大部分社员收入增加,超支户减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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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2-24
第2版()
专栏:

农业社1957年度分配工作一般良好
公共积累普遍扩大
绝大部分社员收入增加,超支户减少
本报讯 据有关部门初步了解:各地农业社1957年年终分配工作中,国家、农业社和社员三方面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周到。农业社的增产和社员增加收入的比重比过去增加,公共积累普遍增多了,超支户减少了。
据河北、陕西、浙江、湖北、四川、贵州六省和北京市十一万七千多个社的统计:增产的社占78.58%,平产的占10.1%,减产的占11.32%。河北省有80%的社和80%以上的农户都增加了收入。北京市郊区80%的社增产,92.9%的社员增加了收入,减收户占7.1%,减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
各地农业社在增产和保证社员增加收入的前提下,一般都扩大了公共积累,增加了生产投资和储备粮。据了解,陕西、广西、湖南、浙江、吉林等省农业社的公积金,一般由前年占总收入3%提高到5%—8%。黑龙江省计划提高到占纯收入的13%—15%。贵州铜仁、遵义两专区农业社的公积金比前年增加一倍左右。此外,有些社在增加公共积累、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的情况下,还留了一定数量的储备粮。湖南、贵州两省农业社不完全统计,共留储备粮四亿多斤,每社平均一万斤左右。河北省有30%以上的社留了储备粮。
分配中超支户和分空户也比过去减少。据江苏、浙江一部分社调查,超支户一般占社员总数15%左右。依靠劳动收入口粮分配不足的户也比过去减少。
但分配中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据广东、浙江、河南、云南等省反映,在分配粮食时,瞒产、私分、少卖余粮、企图拖欠国家征购任务的现象相当普遍。瞒产严重的,如广西省宜山专区四百四十个社就核出产量一千七百万斤,平均每社瞒产四万斤。二、在扩大公共积累上,“少扣多分”和“多扣少分”两种偏向同时存在,而“少扣多分”、能够多积累而不积极增加积累的现象是主要的。如广西省凌乐县一百四十二社中有八十四个扣留偏低,有十四个社根本没留公积金和公益金。广东省开平县二百八十八个增产社制定分配方案中,没留次年生产费的占53.12%,留一部分的占41.11%,留足的仅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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