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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尊重事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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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2-24
第3版()
专栏:

必须尊重事实
编者
本报2月8日发表的批评电力工业部对石景山发电厂的改革无动于衷的消息,因为有关的记者和编辑人员片面地“抢时间”,没有认真核对事实,结果造成与事实有不少出入。由于同样的原因,今年1月3日本报发表的批评浙江的领导机关忽视对庵东盐区的领导的读者来信,更是完全与事实不符,被用心不良的人钻了空子。这对于我们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发表这类批评性消息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有关单位迅速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工作做得更好。这种愿望无疑是好的。然而,这样做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所批评的事实必须准确。因为只有准确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实事求是的批评,才能使被批评者心服,才能帮助被批评者和有类似错误和缺点的人有效地改进工作。如果批评得不准确,甚至基本失实,那不仅不能推动和改进工作,反而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那怕再好的主观愿望,也只能得到坏的效果。
我们国家的各项事业一日千里地前进,成绩是伟大的、主要的,但是也不可能没有缺点。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的报纸上,就必然有大量的表扬和歌颂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稿件,也有必要的批评落后现象的稿件。表扬和批评,都是为推动和改进工作。但是,无论是表扬或者批评,都必须真实。对好的事情不夸大,对坏的事情不粉饰,也不夸大。这是我们人民的报纸同资产阶级报纸的根本区别之一。这次本报对电力工业部和浙江领导机关的批评出了错误,就是因为本报有关的工作人员违背了这个原则。
目前全国各方面的工作都蓬蓬勃勃,这反映在报纸上就是介绍和推广先进的范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呈现了从来没有过的活跃情况,报纸对实际工作所起促进作用是空前的。这是全国报纸的大进步,是全体新闻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发挥革命干劲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报纸工作者就更要谦虚谨慎,无论是批评稿件或是表扬稿件,都要比以往更加注意核对事实,力求准确无误。报纸的影响越大,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也就越大。我们应当从处理这两篇批评稿件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并愿以此与其他报刊的同志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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