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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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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3-03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读者来信
编者按 在全国先进的商业工作者掀起“赶天桥”之风快马前进的时候,却有一些“慢牛”依然故我,在原地不动。为了督促这些“慢牛”尽快赶上去,读者写来了不少热情的善意的批评。我们在这里摘发了其中的几封。我们相信,广大群众的关怀,将能帮助商业工作者更快地实现全面的跃进。
这是什么经营作风?
2月9日,我在上海市国营儿童商店买一顶童帽,回家后发觉花色很不合适,第二天去要求调换一个式样。营业员的态度非常生硬,说:“帽子是你自己挑选的,国营公司的东西出门不换”。我又去找他们的小组长。这位组长的态度同样生硬,说:“国营公司的商品只出不进,如嫌花色不好,你可再买一顶式样满意的”。第三天,我又去见他们的经理。想不到这位经理也说:“这顶帽子小孩可以戴,说花色不好只是你们大人的思想问题,假使小孩说这顶帽子不要戴,就给你换。”天晓得,我的孩子只有八个月,他能说些什么呢?接着这位经理又说:“你不要这顶帽子,我可以把帽款二元二角四分上缴国库。”我真不明白,难道这就是国营商店应有的经营作风和服务态度吗?
上海市七浦路 周宗明
吃饭的清规戒律
在蚌埠市,一提起吃饭问题,没有一个旅客不头痛。全市饮食业的营业时间都一个样:早八点至十点;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二点;下午五点至晚八点。这对来往旅客非常不方便。饭馆不是机关食堂,为什么不把营业时间穿插安排一下呢?
蚌埠市饮食业中还有一种硬性搭配的坏风气。例如金山饭店,顾客吃饭,非炒一个荤菜不可,而且只允许吃两碗米饭,如果多吃一碗,还得再买一个炒菜。这样做如果是为了限制粮食销量,可以考虑在饭馆吃饭收粮票,可是据说,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赚钱。饭店的一位服务员告诉我们,炒菜的利润在50%左右。试问,这符合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原则吗?
沈阳市蔬菜水果公司
袁书发 吴景涛(附图片)
(英韬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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