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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援助越南议定书在京签字 四年内援助建设和改建十八项工业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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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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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援助越南议定书在京签字
四年内援助建设和改建十八项工业企业
新华社31日讯 中越两国政府关于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援助越南民主共和国的议定书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援助越南民主共和国建设和改建十八个工业企业项目的协定,今天在北京签字。
这两个文件规定,中国方面将自1958年起到1961年内,用无偿援助越南的八亿元人民币援款中的一部分,帮助越南新建和改建十八个工业企业项目,即:越池造纸厂,古定铬铁矿,山西糖厂,宜安糖厂,橡胶制品厂,河内文教用品厂,海防搪瓷厂,北江陶瓷厂,肥皂牙膏厂,河内卷烟厂,河内针织厂,海防蓄电池厂,文典干电池厂,海防塑料制品厂,越池热电厂,河内铸工车间,江高引水工程闸门,越池电解食盐厂等;以及无偿供应越南棉花、棉纱、纸张、钢材、电线电缆、各种机器、化工原料和日用百货等。
同时,中越两国政府还签订了关于1958年度互相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根据协定的规定,中国将供给越南棉布、面粉、厂矿设备、工业用原料、医药及医疗器械等。越南将供应中国磷灰石、铬矿砂、水泥、大米、玉米、生猪、砂仁、咖啡、木材、生漆等。今年中越两国的贸易额比去年有所增加。
代表两国政府在上述文件上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是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越南民主共和国方面是商业部部长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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