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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资产阶级旧法观点决裂 北京法学界决心大破大立红透专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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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4-09
第7版()
专栏:

同资产阶级旧法观点决裂
北京法学界决心大破大立红透专深
据新华社8日讯 “同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彻底决裂,扫除旧法观点”,这是北京法学界人士最近在法学研究和政法教学工作跃进座谈会上提出的战斗口号,他们认为这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人民的新法学的首要前提。
这次座谈会是由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法学专业组从3月29日到4月3日在北京召集的。出席座谈会的一百多名法学家、政法教育工作者和政法工作者一致认为,在全民大跃进的形势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必须跃进,也完全能够跃进。法学工作者必须快马加鞭,迎头赶上。
吴德峰在发言中指出,法学工作者的红与专是统一而不可分的。只有红透才能专深。他说,过去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中,虽然存在许多问题,如教条主义、客观主义和修正主义等思想观点,但从实质来看,根本问题仍然是旧法观点的影响。只有大破才能大立。不彻底同旧法观点决裂,就不能前进。旧法是“毒菌”,可以把它当作“防疫的疫苗”,但绝不能当作“补品”来吃。社会主义的法学家应当勇于标革命之新,立旧法之异。吴德峰说,旧的法制也需要有少数人来研究,其目的是“温故知新”,但不能在研究古董中逃避现实;大多数人应当用主要力量研究建国以来政法战线上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吴德峰说,为了跃进,老法学家和青年法学工作者,学校和研究单位,法学研究、教学单位和政法实际工作部门还应当实行社会主义大协作。
郑绍文说,在研究社会主义的法律科学、思想、制度、条文时,必须首先看到它们同资产阶级的旧法有着根本不同。例如在民法方面,如果今天还是按照私有财产关系来研究所谓“继承权、债权”等等,那就根本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的需要。法学工作者必须深入群众,了解人民拥护什么、反对什么,来研究和总结我国政法工作的实践经验。
周新民在会上谈到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筹备工作情况和今后法学研究工作的跃进,希望法学界人士进行合作。他表示,根据他在解放前搞过三十一年旧法的经历,深深感到资产阶级旧法观点是社会主义法学研究工作的绊脚石,必须彻底批判旧法思想才能完成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律科学的任务。
许多法学家、教学研究单位的代表在会上提出了跃进规划。北京大学法律系萧永清谈了自己向红透专深的目标跃进的计划。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韩络立谈到对改变国家和法的理论的课程体系、进行课程改革的意见。李祖荫、芮沫、曾炳约、吴思裕、严景耀、戴克光、龚祥瑞等教授都在会上发言,表示决心在法学工作中进一步开展两条道路的斗争。外交学院李浩培教授谈到要打破学术上的“私有制”,克服个人主义的单干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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