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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稿费兑换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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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4-14
第3版()
专栏:

恢复稿费兑换业务
邮电部规定从今年1月起停办稿费兑换业务。这个规定给我们县级报社寄稿费增加许多困难。因为县级报社的稿费标准很低,一篇稿子的稿费,一般是五角左右,这些零星的稿费,若用汇票寄发,汇费比稿费还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曾经向县邮电局联系多次,都没有效果。我们建议邮电部门考虑,恢复稿费兑换业务。
(中共霑益县委县报编辑部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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