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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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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4-18
第4版()
专栏:

中捷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16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1958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今天在北京签字。
1958年中捷贸易比1957年有较大的增长,协定中规定:中国将供应捷克斯洛伐克矿产品、畜产品、食品、丝绸、茶叶、烟叶和化学工业品等,捷克斯洛伐克将供应中国电站、氮肥厂设备、拖拉机、柴油机、水泵、发电机、各种车辆和各种机床等。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代表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对外贸易部第一副部长、贸易代表团团长奥托·科佐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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