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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发通令 取消巩固区内路条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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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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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发通令
取消巩固区内路条制度
【本报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暨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于六月二十四日颁发通令,取消巩固区内路条制度,原文如下:抗战以来,为防止敌探奸细混入解放区进行破坏,曾对来往行人实行路条制度。这对当时保障抗日战争胜利和保障人民安全,都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我华北解放区内地的武装敌人都已基本肃清,战争已引向边缘地区或敌占区,广大内地已完全联成一片,再继续这种路条制度已无必要,反使人民来往及商旅活动受到限制,妨碍经济发展。为此特通令在一切巩固区内取消路条制度,商旅人民迁徙往来,一律自由,任何部队、机关、团体非依法律,不得阻碍。但边缘地区仍应严密注意防止敌探奸细的活动。自解放区出境到敌占区及从敌占区来解放区者仍须依法受检查,并履行出入境登记手续,领取出入境证。凡一切已领有出境或入境证件者,均允许其自由出境或入境,不再加以限制。除民商出入境管理办法暂依现行制度办理,随后并即另行公布统一办法外,特通令全区一律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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