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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泸县三千多中小型社并成七百多个大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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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4-23
第2版()
专栏:

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泸县三千多中小型社并成七百多个大社
本报讯 四川省泸县适应生产大跃进的需要,在春耕前夕把全县三千多个中、小型农业社合并成七百多个大社,这些社的规模平均在二百五十户左右。并社以后,各农业社的人力物力大大增强,经营管理水平也显著提高,农民群众的劳动热情空前高涨。
泸县的并社工作是在冬季生产运动的高潮中进行的。当时的情况是:兴修水利、积造肥料和改良土壤的任务很大,而全县平均每个农业社只有六十多户,人力物力都感不足;在土地方面,也由于小社分布零散,不便统一规划;特别是不少农业社领导骨干薄弱,财务制度混乱,严重地阻碍着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纷纷要求并小社为大社。中共泸县县委分析研究了这一情况,决定支持群众的要求,采取革命措施,深入细致地进行并社工作。在组织广大社员讨论并社问题统一认识之后,随即在各地党组织的领导下,基本上以村为单位,由各小社按照本身的干部条件和自然条件,根据双方自愿,就近联合组成大社的筹备委员会,一面领导生产,一面组织社员酝酿选出大社的领导机构,正式并社。
在并社过程中,对于今年夏收分配和公共积累等具体问题,也本着社会主义精神协商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夏收作物一般由大社统一分配,同时按各小社夏收作物的多、少、好、坏和去年的留粮水平,适当予以照顾。各小社的公积金,1956年以前的,按数移交大社;1957年的,则以公积金较多的社为标准,提留较少的社照此标准补足。社员都很满意。
实践证明,并社对于全县的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以兴修水利为例,在小社时期,一般工程进度迟缓,规模不大,平均每处灌溉面积只有七十亩;并成大社以后,不仅工程进度加快,灌溉面积也扩大到每处平均四百八十多亩。大社还有利于合理使用耕地。由于耕地面积大,各农业社有了充分的便利来因地制宜地种植作物。并社还给当前的春耕生产提供了更加充足的劳动力。全县六十多万亩早稻,比去年提早一个月栽插完毕。
根据以强带弱、团结互助的原则,各地在并社工作中特别注意了大社领导骨干的人选问题。现在,各农业社的主任都是群众从原来各小社的主任中选拔出来的。除了少数极不称职的人员以外,原来小社的主任一般仍在原地担任大社的生产队长。领导骨干加强后,原来全县占总社数10%左右的三类社已不复存在了。长期以来在全县农业社里存在的财务混乱问题,也由于干部力量增强而在并社后得到了解决。目前各农业社大都做到日清月结,按期公布账目。现在绝大部分农业社都实行了“以产计工”的先进定额制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制订了民主公约和奖惩制度,广大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大为提高。
(李绍中、周祖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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