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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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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7-10
第2版()
专栏:

  元氏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展潮
元氏县除西部一、二区外,大部是解放不久的新区。由于日寇和蒋家匪帮长期蹂躏,造成今年严重的春荒,阳历三月,全县断炊人数达二万五千余人,约占总人口六分之一。但经我党政领导全县群众展开生产自救运动,终于胜利渡过了春荒,不仅实现了“不饿死人,不荒地”的方针,许多群众还在生产自救过程中,买进牲口农具等生产资料。
该县生产救灾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什么问题,这些问题怎样解决的?就初步调查研究所得,摘要报导于后。
    一、为啥干部轻视生产救灾工作?
最初县区干部普遍轻视这一工作,叫谁做谁就不高兴,说:“上级看不起咱!一等干部搞平分,叫咱二等干部来搞生产!”甚至说:“回家为民,不算丢人!”把眼光都集中在八个整党土改实验村上,对日益发展着的灾荒漠不关心。
为什么产生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领导上开始对这个工作重视得不够,三月初县区干部整编结束布置工作时,县委虽宣布区党委和中央局的决定,春耕未到以抽补整党民主为中心,春耕一到,即应全力进行生产,以生产为中心;虽与土改重点试验同时提到生产救灾,而实际规定任务则以土改重点试验为中心。在力量的配备上,也是把很多主要干部集中在少数土改实验村里,派去调查灾情的多是未参加整编的干部,他们本身思想问题就很多,自然不能很好完成调查任务了。因此,县委对下面灾情不够了解。这种现象,一直继续到三月十五日六区贫雇训练班时才被打破。
当初开办训练班的目的,是企图经过受训练的贫雇回去串连村中贫雇团结中农,争取麦收前完成全部新区土改工作,但这个方针与群众要求生产相矛盾,一经提出,即遭到抵抗,贫雇普遍反映说:“今天在这里听土地法,明天家里还没有米下锅哩!”经过调查,全六区二十三个村,四千八百十七户,当下扣的(即没吃的)即达一千零十二户,占全区总户数百分之二十一,而灾情严重的村庄,比例更大,如东富村,共八十三户,当下扣者二十八户,占全村总户口百分之三十四强。与此同时,城关区贫雇训练班亦提出这一问题,这才使县委深刻认识到今年春荒的严重性以及布置工作必须注意季节重要性,于是一方面向全县干部敲起警钟,一方面开始采取下列措施:(一)减少土改实验基点村(开始八个,先减成七个,后减成四个),把若干强有力的干部抽出来参加生产救灾工作队;(二)提出:“谁要忽视生产救灾,就要造成罪恶”的口号,要求全体干部动员起来,为实现“不饿死人,不荒地”的方针而奋斗。
    二、包办恩赐救济,还是生产自救?
解决了干部轻视生产救灾思想,马上又碰到一个新问题,就是采取包办恩赐救济方针,还是采取生产自救方针?开始,有不少干部怕受灾户掌握不住自己,把粮款一下子浪费了,将来没东西救济,因而产生包办恩赐现象,例如:城关区花园的工作人员,把救济粮每天每人按五两米发给十四户贫农;而来厢村更把救济粮按全村人口地亩平均分配,规定一口人平均一亩地以下的,发三合米,一亩至二亩的,发二合米,二亩以上的,发一合米………。包办恩赐的结果,使本来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救济粮、贷款发挥不到它应有的作用。与包办恩赐相反的,就是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例如六区富村中农张老恒,是个瞎子,家中没劳力,敌匪在时因负担过重,把家具全卖光了,过罢年,小孩拾槐拉豆,掺糠吃,以后槐豆也吃光了,全家就去要饭,这次一下贷给他一百十七斤粮,一万元冀钞,扶助他生产自救,他家情绪很高,立即进行分工:张老恒抱小孩,大孩、二孩锄地拾柴,两个妇女光管纺花,每天平均纺一斤花(市秤),赚五百元(冀钞),每集即可量“小斗高粱,够一家吃喝,现在连地也种上,秋粮也有着落了。又如贫农张恒太,五口人三亩地,有纺花车一辆,织布机一张,过去只有两匹布的本钱,干不开,这次贷给他冀钞三万元,依这来作资本进行生产自救,现在每集能出三匹布,赚五千元,顾住家口外,还有点长余……。领导上即抓取这些生动的具体事实,在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教育,克服干部中的包办恩赐观点与群众中等待救济的心理,掀起了一个群众性的生产自救运动。
    三、谁说非动中农才能渡荒?
在群众没有树立起生产自救的积极观点之前,与等待救济并存的一个思想,就是动中农的思想,加以干部中片面的贫雇观点、尾巴主义,在生产救灾工作初期,大有非动中农不能渡荒之势,并且由此产生了一些偏向,具体表现有二:一、贷款时排挤中农;二、随意挪用中农牲畜、车辆等生产资料,例如城关区来厢村贫雇讨论贷款时,不仅不叫中农参加,还把已到会的中农赶出来;四区使庄村用三户富裕中农的牲口大车去运粮,赚的钱全部归贫雇农(不去运的贫雇,每人也分到六千元冀钞);六区岗汪村民兵王闯成想拉粪,叫村长派牲口,贫农团委员李怯树要犁地,也要村长派牲口,结果因马虎都派到一家中农家里,第二天天明二人去拉牲口,当面争吵起来,这户中农在旁感到很为难,觉得喂牲口、贴草料,不能及时耕种,还得罪了人……致使有困难的中农户没有东西生产渡荒,能维持生活的中农生产消极,影响整个群众性生产自救运动的开展。
发现了这些偏向后,县委提出“不要侵犯一户中农”,要求全县干部端正政策思想,并用吸收中农参加生产救灾会议、补偿受损害的中农,在行动中团结中农,一块进行生产自救。由于领导上坚决,并规定有效措施,例如将全县解放时缴获的敌伪物资,以及各村保存的斗争果实,分成救济与借贷两种(救济粮款,着重放给孤寡无劳力的灾民,贷粮款着重于有生产能力而无生活与生产资本的人),采取救济与发放两种方法,并且根据生产自救精神提倡与组织贷款贷粮的合理使用。结果不仅消极的制动中了农的现象,而且从积极方面增加社会财富。例如城关区七个村五○四灾,共贷款一一四一万元(冀钞,下同),用来做小买卖的一五八户,四一八八○○○元;用来纺织的一五八户,二二二六○○○元;用来购买农具的八三户,一二五四○○○元;用来买牲口的一○五户,三七四二○○○元。后两项,即占全部贷款百分之四三点六。
    四、在未进行土改的新区,怎样解决贫雇土地问题?
元氏领导上打破了漠视灾荒之后,即大力组织群众进行纺织、运输、做小买卖等副业生产,解决了群众急不可待的吃饭问题。但在运动初期对农业生产注意是不够的,致使群众性的生产自救运动不能持久。待到春耕下种时,这问题便被提出来了。新区未经过土地改革,许多贫雇农仍处在无地少地的状态,因此,如何在生产自救运动中适当的解决贫雇农民的土地问题,便成为当时元氏工作中一个中心问题。
他们当时所采取的办法有二:一是将去年初步运动出来的土地,经过大体评议,按平均数分给贫雇及缺地的中农耕种,待将来平分时最后确定地权。一是从地主富农手中抽借土地,分发给贫雇暂时耕作。并且为了解决特别困难的贫雇困难,抽借地富多余土地时,酌量情况抽借他一部麦苗地,分配时照顾平均数,但只确定土地使用权,不确定所有权,这里可能发生(实际上也发生了)一种情况,就是未经过划分阶级,抽借地面可能大;对此,县委在提出抽借地富多余土地同时,就强调提出“先借特别明显的地主富农土地”,“宁漏借十户地富,不错动一户中农”,并为了保证这个原则实现,专门组织干部学习划阶级。至于地权的确定与否,主要是农民内部的问题,留待将来正式平分时最后处理。对于未被清算的明显的地主来说,是丝毫也没有什么关系的。与抽借地富土地同时,遂在群众中广泛进行政策教育,说明绝不动中农(有的地方动了,坚决退回与补偿),号召大家全力生产自救,不要等待平分。确定土地使用权时,宣布“谁种谁收”,规定中农贫农养种不过来的,可找亲戚朋友帮助,或雇短工,无劳力者可半种或出租,绝不因此而变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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