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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把剩款退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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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5-05
第4版()
专栏:来信

赶快把剩款退还
去年8、9月间,我们曾经给北京市大明打字机行(前门区瓜子店街十号)函购一部分铅字。他们回信说有货,需款五十元。我们把钱如数汇去,但发回来的铅字只值二十二元六角三分,剩下的款子一直没有寄还。我们一再去信要,至今不但没退款,连个回信都没有。难道说想把这笔钱不还给我们了吗?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委员会 孙其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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