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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生活方式”野蛮无比 黑人参加大选竟遭虐杀 林肯的法律已为私刑代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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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18
第3版()
专栏:

  “美国生活方式”野蛮无比
 黑人参加大选竟遭虐杀
林肯的法律已为私刑代替
【新华社陕北十五日电】美国黑人在此次美国大选中惨遭迫害与虐杀的骇人消息陆续传来。据美国全国黑人委员会统计,在本年的大选中,单只南方五个州内,即有二百万合格的黑人选民被取消了选举权(美联社)。占美国总人口十分之一,数达一千五百万的黑人,在美国各种选举中从来没有享有平等自由的投票权。尤其是在一千万黑人聚居的南方诸州,虽然那里的黑人占总人口三分之一以至一半以上,但是,由于“人头税”、“祖父法”、“游民律”等等的无理限制,绝大部分都被剥夺了宪法规定的投票权。少数登记合格而又敢于投票的黑人,就几乎不可避免地要遭南方大地主大资本家的爪牙、狂吠“白人至上”的三K党匪徒的殴打凌辱直到私刑杀害。在有一百多万黑人的乔治亚洲,只有一个黑人尼克逊在今年该州预选中参加了投票,他就因此而为白人约翰生所枪杀。在同一州内,黑人农民马拉德因为参加了大选的投票,亦于最近为头蒙白布的三K党所暗杀。苏联真理报总编辑萨斯拉夫斯基,近以“林肯的美国正在林区的私刑法庭上受审”为题,在真理报撰文评论马拉德事件称:“根据林肯的法律,美国黑人是自由平等的公民。根据林区的法律(按系因弗吉尼亚州大地主与法官林区使用非法私刑而得名),凡想行使其公民权的黑人,即可不经审判而处死。现在美国实行的是林肯法呢?还是林区法呢?答案是明确的:虽然已给林肯建立起纪念堂,但美国统治阶级的真正英雄是林区。”萨斯拉夫斯基指出:马拉德事件将使欧洲人民愤恨美国人正在那里散布的“美国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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