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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农业社自选自育普及良种 全国种子会议确定提前两年实现农业纲要的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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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5-17
第1版()
专栏:

  依靠农业社自选自育普及良种
全国种子会议确定提前两年实现农业纲要的指标
据新华社16日讯 农业部最近召开的全国种子工作会议,确定了种子工作的方针、规划了良种普及的进度、并决定在各级农业部门建立种子经营机构。
会议认为,只要依靠群众、依靠农业社,种子工作能适应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需要。因而会议进一步确定种子工作主要依靠农业社自选、自育、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的方针。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群众性的良种评选工作,广泛地推广和普及良种。
这次会议还规定建立一套良种繁殖制度:农业科学研究机关负责繁殖原种,供应专区、县的示范繁殖场;示范繁殖场负责繁殖向群众推广的良种,供应农业社的种子地;农业社用自己种子地的种子,供大田使用,并在种子地中认真选样,从中选育新品种,不断加以提高。会议对农业科学研究机关选育新品种工作,要求打破常规和群众相结合,品种鉴定也要经过群众。在良种推广和普及方面,要求克服过去重平原轻山区,重棉、麦、稻,轻高粱、谷子、糜、黍等偏向,还要注意防止品种单一化。
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种子工作规划,全国现有良种普及工作,将比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所规定的期限提前两年,于1960年完成。为了实现这一跃进的规划,会议要求各地迅速做好地方种子工作规划,同时要抓紧准备普遍开展一个群众性的选种、留种和评选良种运动;对农业社建立种子地工作要及时督促。麦收季节即将到来,各地还要立刻准备夏收作物良种的收购工作和拟定秋收计划,以保证今年良种收的够、收的好。
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这次会议确定,从现在起立即着手建立种子经营机构。这个机构的任务,主要是管理良种经营工作,它由农业、粮食两个部门负责筹建,建成后由农业部门负责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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