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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政策解决困难 冀南各地查荒灭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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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7-18
第1版()
专栏:

  说明政策解决困难
冀南各地查荒灭荒
【冀南讯】据永智、夏津、景县、元朝等县一部分村庄统计,共有青、白荒地二万九千六百八十亩。荒地原因大约有以下几个:(一)不少村庄清算出的土地未及时合理分配,已经分配的村庄,也剩下许多小块地或硷洼地,有些人嫌地坏不愿种,因而把地荒了。(二)有些地主富农土地,未被分配,亦未认真执行“谁种谁收”指示,而心从观望,不积极生产。已彻底清算的地主富农,因生产有困难,未及时适当解决,有地也不能好好耕种。(三)对缺乏劳力的老弱孤寡及军、工、烈属的地,有的没有进行必要的代耕或帮助。(四)逃荒户的土地,或给逃荒户保留的土地,没有按照“谁种谁收”的原则,分配给农民耕种。也有是因为敌灾、天灾而荒的。(五)领导上存在着官僚作风,以为群众自己会生产,而放松了组织领导,对生产中的各种问题,没有及时发觉和有效的处理。各地领导机关发觉了这个问题后,现已开始着手进行查荒灭荒。据成磁、永智、临漳等县不完全统计,已消灭荒地五千亩,并种上苗。永智三、五区灭荒采取三种方法:(1)经群众分组讨论,提出“谁愿种谁能种谁就种”,确定地权仍归原主,但为了抢种不荒地,规定按劳力多的多种。用这种方法,在两天内分配荒地三顷多。(2)有的村牲口少,便把荒地分到农会各小组伙种伙收。十二里屯共有荒地三十八亩,由第三十组分种起来。(3)个别荒地多而开荒困难的村子,就归农会集体耕种。赵坊村九十亩荒地,农会已集体开荒三十亩。故城县委会提出挨村挨户进行查荒,发动群众以互助换工帮助荒地户种地,或用出租分种的办法,解决灭荒困难。临漳六区务本村在农会委员、组织会议上,定出灭荒互助换地办法,你给我犁一亩地,我给你锄二亩苗;给老弱孤寡犁荒地,出牲口户得全年的草(应由双方自愿定出等价换工办法,光是农会委员和小组长决定不妥当——编者)。为迅速彻底消灭荒地,冀南日报特根据上述情况发表短论,号召“认真查荒灭荒!”指出:伏天未到,播种尚不为晚,各地应认真检查与消灭荒地。凡清算出来尚未分配的土地,应迅速公平合理的分配。给逃荒户留的土地,应按照只交负担,不出租价的原则,有计划的分给农民耕种。沙硷地经区批准可减少负担或不负担。并应普遍宣传“开熟荒一年不负担,生荒三年不负担,开生荒不在平分抽补之列”的政策,消除群众思想障碍。号召村干、党员带头生产,在自愿结合与等价交换的原则下,实行换工互助,以解决劳力畜力困难。对军工烈属及贫苦老弱孤寡,要给以适当照顾。动员说服与强制地主、懒汉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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