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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当局非法运入战争物资并迫害前抗战人员 越南主张严格处理并进行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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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5-26
第5版()
专栏:

南越当局非法运入战争物资并迫害前抗战人员
越南主张严格处理并进行调查
据新华社河内25日电 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团长何文楼上校最近写信给国际委员会,表示希望国际委员会采取坚决的态度来对待南越政权越来越频繁地非法输入战争物资的行为。
何文楼在信里要求国际委员会向南越当局建议:把他们过去违反日内瓦协议和中央联合停战委员会有关协议的规定而非法运进南越的一切战争物资运出南越,并且再次建议南越政权正确执行日内瓦协议第十七条关于禁止非法运入战争物资的规定和其他协议的有关规定。
何文楼还要求国际委员会对到1957年10月30日为止委员会已经记录下来认为南越当局可能违反日内瓦协议第十七条的一百一十四次运进武器事件表示态度,并且把委员会对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过去提出的、并且经委员会确认是具体的和有根据的一些抗议的处理办法告诉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
据新华社河内25日电 据今天公布,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团长何文楼22日写信给国际委员会,控诉南越当局迫害前抗战人员。信中说,印度支那战争结束以后已近四年,但是,仍然有数以十万计的前抗战人员被拘禁在南越的各种监狱和集中营里,受到了折磨。
何文楼在信中谴责南越当局在所谓“控共运动”中对前抗战人员和希望和平和国家统一的南越人士实施恐怖镇压和报复的行动。
何文楼在信中指出,南越当局曾经公然宣布他们的所谓“控共”政策是“国策”。南越当局在施行它的这种“国策”中,越来越密切地串同美国和其它一些东南亚条约组织国家共谋进行。
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要求国际委员会派遣包括有双方联络人员的机动小组到现场调查这一情况。联络代表团同时要求国际委员会建议南越当局废除违反日内瓦协议第十四条丙款的法律,结束第二次“控共运动”,并且解散南越的集中营,释放南越当局拘禁的一切前抗战人员和其他爱国者,并且保证他们获得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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