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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斗户自己耕种的麦子不应没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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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7-21
第2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被斗户自己耕种的麦子不应没收编辑同志:
晋冀鲁豫边府命令谁种谁收,有些村干部不遵法令,还要没收被斗户的麦子,即使成份划定地主,但其劳动收获的麦子似亦不应没收。如邢台百虎村与五先贤村被斗户的麦子就仍被没收,收五口袋没收三口袋,收三口袋没收二口袋。此种办法是不是上级许可的?请在报上解释一下为盼。
                       邢台李受田李受田同志:晋冀鲁豫边府谁种谁收的布告规定得很明白,谁种谁收当然包括地主富农在内。原来边府这个布告的目的,就是因为地权尚未最后确定,尚未发土地证,怕地主富农甚至中农不安心生产,因此布告谁种谁收,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如你所说情况,邢台百虎村与五先贤村的作法是违犯法令的错误行动,希望邢台县府赶快检查纠正。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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