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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集中“补绽”? 长治结束土改中补偿安置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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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19
第2版()
专栏:

  如何集中“补绽”?
 长治结束土改中补偿安置经验
在结束土改中,如何集中“补绽”进行补偿安置与调剂,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以下是长治第一批结束土改村解决补充来源的工作步骤:
(一)公地、庙地及遗留果实问题:在这问题上一般是先开支部会、人代会讨论,村里有那些遗留果实。大体弄清后,召开群众会民主讨论,自报互报大家找。如高河在群众会上宣布后,群众即提出有二百元现洋没找出来,干部当场即检讨说是忘了(不一定是真忘了,但当群众查问只好承认)。检查出后,群众都高兴说:这可民主彻底了!综合各村情况,一般发现有三种:一种是尚存未分的果实,一种是借给群众的果实,一种是归了公产或入了合作社的。接着研究这些果实如何处理。入了合作社的,在不影响合作社原则上把东西抽回,如有影响可作价归合作社。归了公产的抽出。尚存未分果实的处理较复杂,这里主要问题是错斗中农的东西。有些地方把未分的中农东西也卖了,然后再补偿。中农不满,觉得斗错了我,我的东西又给卖了,可又来补偿我。在这问题上,许多干部思想抵抗,不愿退原物。有的说:“同样是错斗,分了就不退原物,不分就退原物,是否影响别的中农?”我们应教育干部群众分别处理,说明未分的退还,中农满意,也不影响贫雇,这样做正能团结大多数。如果没分的果实也卖了再去补偿,那就是承认过去土改中偏向是对的,这是不合政策的。已分了的,如也要退还原物,就必然影响贫雇,事实上也难作到,只好用别的办法来补偿。
(二)如何处理党员干部退出多分果实问题:对于这问题,主要是靠对支部党员的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员特权思想,说明退果实的标准,不能低于一般翻身群众的水平,解除真怕不知退多少的顾虑。如南善村诱导党员讨论群众为什么对干部不满?研究结果,主要是多占果实及作风不好。这样使党员自觉到退出多占果实的必要。思想初步打通后,然后进行自报,大家评议应退多少。退什么,从自报中发展党员有三种思想:(一)为了表现自己,本来分的不多或不太多,而退的很多。(二)有少数党员,明明多分了不愿退。(三)也愿退,但不愿退好的。这时应引导展开批评,大家公议该退什么,作出决议,再召开非党干部会、人代会,以同样方法进行。然后党员和干部在农会小组会、公民小组会、群众会上自报并作检讨,让群众发表意见。这样影响非党干部甚至群众中多分的也进行自报,使干群关系初步改善,给下步整党打下基础。
象以上这样进行了的,党员自觉提高,群众一般满意。另外也有些村有个别党员因启发教育不够,单纯以组织纪律压。高河一个党员赌气的说:“退就退吧!”南董党员张明先说:“我多分是支部讨论过的!我就不退。”这样强迫退果实,结果虽退了,党员毫无觉悟,牢骚不满。更有的在支部会上,没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随便退些就算。这样结果都不好。
(三)中农自动让地问题:一般情况是开始中农不摸底,有些户要往出土地,但经宣传政策,说明不动中农土地,如愿帮助别人,必须真正自愿,这样,有些又不往出拿了。这样,因怕而“自愿”到真掌握了自愿政策,是我宣传工作获得了效果。在接受中农自动土地上,一般经过五步:(一)自报;(二)开家庭会讨论;(三)人代会与群众摸他心思,什么动机,是否真自愿;(四)允许其三番五次反复,最后真正自愿。
正确的作法是启发互助互济的觉悟,表扬让地户的互助精神,从积极方面提高群众觉悟。如苍耳壑在讲清了政策后,贾富有自报要让地,他说:“我早就想拿出些地帮助他们(指斗争对象),又怕干部们说我‘可怜对象’。这次上级叫纠这个偏,我情愿拿出三亩半地。”青岗中农李好果拿出二亩地,说:“叫大家都得活下去!”这些出于真心自愿的行动,都得到表扬。高河有人拿出地,群众说恐怕不是真自愿,他着急说:“我真是拿不出心来叫你们看看!”人代会对于这些自动地户,一面摸心思,一面告他们说不愿意了还可再拿回去!”
另外,有些村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够,有些任务观点,口头上宣传不动中农土地,实际是硬动员中农让地。如柏后有的这样宣传:“你人少做不好,工资高负担重………”这样勉强去动员,这是违犯政策精神的。更有个别村采取变相强迫的作法,想叫人家拿出地,把人家选成代表,叫起带头。南董还有给党员干部布置自报带头、启发别的干部和地多户自报。有的开会没人自报,一直不散会、硬啃。………这些现象虽很快被纠正了,但很值得大家警惕。根据六十四个自然村的情况分析,农民自动往出拿地,并不是没有可能。有些怕侵犯中农而不敢讲政策,不向中农宣传的畏缩思想也是错误的。(编者按:长治对这一问题的总结检讨,是值得注意的、关于中农自动地问题,在实际执行中要特别慎重,以免重复过去“强迫自动”的毛病,而造成新的偏向与不安。)
(四)没收地主、征收富农土地问题:在结束土改中,被斗不彻底或遗漏下的,应进行没收和征收。在这一问题的处理上,有些同志不按政策精神办事,如一区漳头全村每人平均地四·三亩,富农平均三亩,已低于全村水平,还说不彻底,他根据的是“安置标准”,即是想给他留的财产和今天安置的差不多,等于来个第二次扫地出门,再来安置。无形中承认过去扫地出门是对的,这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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