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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挪签订贸易和支付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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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6-05
第4版()
专栏:

  中挪签订贸易和支付协定
新华社4日讯 中国同挪威两国政府为在互利基础上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和加强两国间的经济关系,经过两国政府代表的商谈,于1958年6月4日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挪威王国贸易和支付协定。
协定规定了广泛的双方可供交换的商品,协定规定双方在关税和航运方面相互实行最惠国待遇。
代表中国政府在贸易协定上签字的是我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卢绪章,代表挪威政府在贸易协定上签字的是挪威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克洛格—亨生。
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挪威驻华大使馆秘书李德及使馆人员都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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