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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粮食购销差额管理 促进农业生产更大跃进 山东改变粮食管理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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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6-14
第2版()
专栏:

实行粮食购销差额管理 促进农业生产更大跃进
山东改变粮食管理体制
本报讯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最近发布了关于改变粮食管理体制的决定。
决定说,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有利于国家粮食购销状况进一步稳定,并简化每年核定产量和任务的繁杂手续,根据最近举行的全国粮食会议的精神,决定从今年开始将粮食管理体制改变为购销差额的管理办法。省、专区、县(市)三级的购销差额(余额或缺额)确定后,五年内不再变动。省规定的差额由各专区、县(市)包干负责。根据这个办法,确定全省征购任务为六十亿斤。这个数字一次包到社,五年不变,增产不增购。
决定考虑到山东省1957年灾情严重,农民底子较空;照顾到今后大量发展牲畜、毛猪的需要,和适当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又确定1958年和1959年两年,每年可完成征购任务五十六亿斤。而后三年,即1960年至1962年,随着生产的更大跃进,每年则要完成六十亿斤,以增加储备,以丰补歉。
关于农村粮食统销问题,今后要一年一定。但是决定指出,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农村粮食统销量应当逐年减少,除遇有灾荒或经济作物特别集中的地区以外,一般地区应在两三年内做到只购不销。
在这一决定发布的同时,山东大众日报特以“让粮食包购五年不变的政策家喻户晓”为题发表了社论。社论以上层建筑必须适应并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的原理,从根本上阐明了这一决定的适时和它的重大意义。并且指出,这一决定的实行,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粮食储备,同时可以增加农业社、社员的粮食积累。因为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跃进,粮食产量年年增加,而国家征购任务则是一次定住五年不变,增产不增购。这样,农业社增产的粮食,一部分作为社里的公共积累和储备,一部分可以分给社员作储备,逐步做到国家有余粮、社社有余粮、户户有余粮。这对国家、合作社、社员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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