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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很少 家家方便 黑龙江普遍建立农业社邮递员 邮电部要各地学习推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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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6-18
第3版()
专栏:

花钱很少 家家方便
黑龙江普遍建立农业社邮递员
邮电部要各地学习推行
本报讯 黑龙江省邮电部门在当地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普遍推行了农业社邮递员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全省已组织了农业社邮递员一千五百九十余名,约平均六个农业社就有一名邮递员。
几年来黑龙江省的邮电机构和通信网路虽然不断扩大,但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寄信、汇款和邮寄包裹、订阅报刊等,都要远程跑到邮电机构办理。外地寄给农村的信件、汇款和包裹、报刊等,不能投递到户。乡社间因公互送信函、文件,也要临时派工出差。
实行农业社邮递员制度以后,基本上解决了以上的问题。所谓农业社邮递员制度,就是在一个乡或几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设置一个邮递员,负责投递乡、社以下的邮件和报刊,并免费寄递乡社之间的公函;邮递员的劳动报酬由农业社以计工分的办法付给,邮电局并根据邮递员出售邮票和报刊的多少,付给一定的酬金。实行农业社邮递员制度以后,农民虽然增加了一点经济负担,但所费无几,平均每户每年只负担二角六分钱,换来的却是无限的方便。拜泉县在推行农业社邮递员制度以后,四十一名社邮递员在一年内即为农民寄递信件七万余封,代笔写信五千余封,邮寄包裹五百五十余件,办理汇款五百余次,电报二十余份。如果没有社邮递员,寄取这样多的信件和包裹等,共需一万七千一百七十五个农民的劳动日。
农业社邮递员制度,便利了广大群众的通信需要,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开支。据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计算,全省乡、社以下的邮件和报刊如由邮电机构的人员负责投送,要达到农业社邮递员现在的服务水平,全省就得增加一千三百七十九人。每人每年仅以五百七十四元的工资计算,国家每年就要多开支七十九万余元。
本报讯 邮电部负责人就推行农业社邮递员制度,向本报记者发表谈话。
负责人说:随着我国农业生产高潮、兴办地方工业高潮和文化高潮的不断发展,随着大批干部下乡上山锻炼,广大农村人民使用邮电通信和订阅报刊的需要迅速增加。邮电通信工作如何快马加鞭,适应这种新的形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通信力量还十分薄弱,乡、社以下的邮件和报刊都不能直接投递到户。如果要改变这种情况,估计全国要增加十万多邮电职工,每年要增加五千多万元开支。这是不符合勤俭建国的方针的。负责人说,黑龙江省推行的农业社邮递员制度,是把国家力量和群众力量结合起来,解决农村通信问题的最好的组织形式。这个制度推行以后,农民的负担不大,邮件和报刊却可以直接送到用户手中,过去托人捎转中稽延、丢失邮件和报刊的问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各个省、区邮电管理局,都可以请示当地党委和人民委员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推行这个制度。
邮电部负责人还认为,在推行农业社邮递员制度时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一)必须在当地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一工作,做到乡、社自愿,社员同意;(二)社邮递员的设置和服务范围,应该根据农业社的规模大小和地区分布情况决定。原则上可以一个乡或几个农业社合设一名邮递员,也可以一个农业社单独设置一名邮递员。总的要求是:既要照顾到邮递员的投递能力,又要考虑到节省劳动力;(三)社邮递员的人选,不必要求太高,只要政治上纯洁,身体健康,稍有文化水平即可;(四)社邮递员的劳动报酬,可由农业社以记工分的办法解决,邮电机构也应该根据邮递员出售邮票和报刊多少付给酬金。酬金的处理由乡、社自行决定;(五)在设置农业社邮递员时,当地邮电机构和农业社应该订立合同,商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明确:社邮递员仍为农业社的组织成员,是受社的指派为乡、社以下的通信工作服务的。农业社应对邮递员经常进行教育,监督其工作,邮电机构在通信业务上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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