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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挪两国银行进行有关支付的换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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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6-18
第4版()
专栏:

中挪两国银行进行有关支付的换函
新华社1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和挪威银行,根据中国同挪威王国贸易和支付协定,于6月16日在北京进行了两国银行间有关支付的换函。换函中规定了双方支付可以使用挪威克郎,也可以使用双方同意的其他货币,并且规定了挪威克郎的支付办法。
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方面换函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代表挪威银行方面的是挪威驻中国大使克洛格—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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