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0阅读
  • 0回复

石市一年来的合作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0
第1版()
专栏:

  石市一年来的合作社
石家庄市一年来合作事业的经历,证明应大力组织供销社与消费社,有条件的组织生产社,为城市合作事业开辟一条正确的道路。该市合作社的发展,约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去年解放(十一月十二日)至今年一月底,当时为了解决由于蒋匪统治造成的工人贫民的失业与饥饿、市内食粮及副食品的供应等问题,开始组织失业工人、小商及贫民的合作社,在军事管制下,给予出卡特权,使其经营运销业务。由于当时市内外物价悬殊,获利很大,发展迅速,到一月底,共有合作社一五○个(最高时曾发展到一八二社),社员二一、六二五人,股金四六、八○二、五五○元(冀钞,下同)。第二阶段从二月到五月底,当时由于结束军事管制,卡子开放,合作社不再获得特权下的高额利润,各行工人及贫民也需正式就业,长期打算,领导上遂号召合作社转营生产业务,以发展生产并带动工人贫民劳动,解决其生活问题。于是总社数逐月减少,生产社逐月增加,至五月底共有一○四社,生产社即占五九社,而棉织社又占生产社的百分之七四·六。这些生产社,大部是集资雇佣劳动性质。第三阶段从六月到九月底,生产社大部发生了销路不畅,资金周转不灵,且职员多,待遇低,开支浪费,干部不安心等情况,暴露了集资雇佣劳动的弱点,虽经整顿亦未解决,所以社数还是逐月减少。第四阶段是十月到现在,组织了两个新的作鞋合作社,试验供销社。在十月底的备战中,有三十九个社转营战时供销,供应了市民日用粮食,平稳了物价,打击了投机商人。现有五二社,一一、三五八社员,一四三、四五三、四四四元股金。
一年来该市合作社,是有成绩的,如第一阶段中,供应了市场各种菜蔬二、五三九、七一四斤,各种粮食七六八、四三○斤,肉类四二一、六二六斤,煤炭一八三、四○○斤,草一四二、六二四斤,从而解决了两万多失业工人及贫民的生活。第二阶段到十月生产了大批洋布、土布、纱布、毛巾、水车、纸、军鞋等等,增加了社会财富。在十月备战中,三十九个合作社,三天供应了面粉七、一一八袋,小麦一五、五○○斤,小米一七、五○○斤等,解决了市民的日需供应,平稳了物价,并培养了二百余合作干部。但是一年中也取得了很多教训,石市推进社日前检讨结果,主要有下面几点:(一)军事管制结束后,转营生产业务,这种生产社,约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同一行业的失业工人的劳动组合,社员全部或三分之二以上参加社内劳动,依靠自己的劳动工具技术和少数资金,由小到大艰苦发展起来的。这是生产者自己的生产组织,是真正的生产合作社,因而它一直是巩固发展的。第二类是由同一行业工会的工人集资集工具组成的,主要靠二分之一或不足二分之一的劳动社员劳动,虽也近乎生产者的组织,但由于有劳动社员与非劳动社员之分,因而常发生工资和劳动分红与资金分红的矛盾,影响资金积累与业务发展。第三类是不同行业不同生活方式不同阶层的人,以街为单位集资组成的,雇佣劳动生产,社员只要求分红,劳资关系不好解决,因之业务萎缩。总之,这种生产社,除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少数社之外,多以组织资金剥削别人,满足股东个人分红目的,不是以合作社集体的利益去解决社员的生产及生活问题,因而产生劳资矛盾,加之分红以货币计算盈亏,以致资本越分越少。其次是不懂得帮助小生产者不受或少受商人中间剥削,社员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不经商人直接供应,以平稳物价保护生产的重要,不懂得经过物资流转去扶持生产的重要,并忽视市场的需要(如大量发展棉织社)而盲目生产,放弃了供销与消费社的组织领导。再就是对城市合作工作缺乏调查研究,不自觉地犯了经验主义错误,把农村一套搬进城市,如以街为单位组织生产社,大量发展纺织,干部待遇过低等。(二)经营管理不善,其中最主要的是自下而上的民主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因而发生铺张浪费甚至贪污等现象;其次是工资制度上的平均主义与恩赐观点,造成粗制滥造,影响销路。(三)合作社应团结与改造小生产者,使他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而不能发展其资本主义的天性,这一方针不明确。
根据上述情况与检讨,石市推进社认为:城市合作社的方针与任务应该是:第一、组织小生产者(独立劳动者、手工业工人、苦力、小商贩、贫民等)使其不受或少受商人中间剥削,并以供销扶持其生产。经验证明,组织生产必须组织供销,供销是小生产者发展生产的关键。第二、与国营经济结成同盟,作为国营经济的基础。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和不正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领导城市经济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第三、组织个体生产有困难的劳动者,在私有财产基础上进行集体生产,以提高生产力,解决其生活问题。今后应大力组织供销社与消费社,有条件的组织生产社。供销社应以同一行业或业务有关的不同行业的生产者为对象,其目的为统一采购原料,廉价供给社员,保证成品推销,减轻中间剥削,以保护与扶持社员生产。消费社可按街组织(机关学校工厂均可),其目的是不受或少受商人剥削,直接采购生活资料,或作为国营商业的零售商店,廉价供给社员。生产社要真正成为自己的生产组织,对象是同一行业的劳动者,经营业务应是为市场所需要者,且是机器工业暂时不能代替者之生产。另外,可办信用社、运销社、运输社等。第四、现存合作社,应根据以上方针,加以审查整顿。业务前途不大之生产社,应开始誊出资金,按社员需要,转营供销或消费。业务前途还好者,可增加公积金与劳动社员股金,逐渐成为生产者自己的组织。为保证合作社的发展,还必须加强领导,加强国营经济的帮助。市推进社应增加资本,扩大供销业务,区推进社亦应经营供销业务,以供销扶持合作社,国营工厂与国营商业应适当的低价供给合作社需要的货物,合作社应负担国营工厂与国营商业的零收零售任务。第五、今后合作社的领导,还须贯彻民主集中制,社员应有充分的权利。在业务经营上,应纠正机关化作风,精简人员,减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力求实物保本。此外,合作社应该有自己的垂直领导,即从市推进社(通过市府)到区推进社(通过区政府)到合作社(通过街政府),领导任务是方针计划的决定,会计制度的掌管,资金的调拨分配,供销业务的指导,金库的管理,干部的教育调动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