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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扫地出门是谁的法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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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7-30
第1版()
专栏:群众呼声

  把我扫地出门是谁的法令?
献县陌南村 李学忠编辑同志:
我是冀中献县六区陌南村的一个贫农,现在有一件事情要向你们控诉。我有一个兄弟李学文原来在解放军当战士,去年请假回家,以后期满也没回去。今年阳历五月我村扩军工作开始,扩的方式名义上叫作“自报公议”,实际上是干部领头大家检举,我兄弟是逾期不归的战士,当然首先成为扩军的对象。但是我兄弟的脑筋当时没有转开,背后听说有人投票要他归队,于是激动起来骂了几句。谁知道这一骂可不要紧,给我们全家把天大的乱子闯下来了。村干部一方面扣了俺娘和俺兄弟,一方面跑到区里商量说:“不重重的打击他家,扩军工作就做不了。”他们从这里商量好了回来,把我兄弟拉着游街,逼着我也去参军。我当时没有接受这种做法,村干部们羞恼成怒,把我兄弟送到县人民法庭,把我们全家也封了门,所有的粮食农具被没收了,连土改中间分给俺的一份土地也宣布要收回去,另外分给别人。就这样,我们全家哭哭啼啼的被赶出村。
这件事情我们曾经告到县上,县委书记刘同志给区里的指示是:“让李学文归队,并向全村群众道歉认错。”我觉得这样处理是公平的,因为从队伍上下来上级叫归队自然要归队,同时嘴不干净骂了人家自然应该道歉认错。但谁知道县委书记的这样一个指示到了区里没人理睬,区委说:“搞不通,不能为一个虱子烧了袄!”结果我们全家没有办法,整天流浪在外,眼巴巴的看着土地荒芜,农具家伙一件件的遗失,五六亩麦子被别人割去一半。后来县委副书记韩同志曾经到村里亲自去解决过这个问题,但是也碰了钉子,村干部说:“要这么解决我们就都搬出村去不干工作了。”“这是区委叫干的,俺们不负责任,你自己去给群众说吧!”以后我们又找过县委几回,县委的态度很坚决,六月底,给村干部写了一封信说:“村干部有意见可到县上来谈,再不执行就受制裁!”村干部接到信到县上跑了一回,费了半天时间,总算口头上勉强答应了县上的处理办法。但是实际结果怎样了呢?村干部从县里回来气更大了,不仅没有执行县上的指示,并且把没收的我的粮食拿去粜了,至今门也不启封。编者同志,在扩军中我兄弟是犯了错误的,我们愿意承认错误。县委在处理这个问题的办法上是公平的,我们诚心拥护。但是现在我们不了解,县委决定了不准没收我们的财产,但是区委和村干部一个劲坚持他们自己的意见,把我们扫地出了门,现在两三个月了也不给启封,他们执行的到底是谁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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