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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四周年 德里群众开会庆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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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7-04
第5版()
专栏:

中印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四周年
德里群众开会庆祝
据新华社新德里2日电 印中友好协会德里分会2日晚上在德里召开了一次群众集会,庆祝关于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联合声明签署四周年。这项声明是在1954年6月28日由中国总理周恩来和印度总理尼赫鲁共同签署的。
主持集会的德里市市长阿里夫人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世界和平和各国进步的有效保证。她说,印度人、中国人和亚洲人都因为印度和中国在世界上首先倡导这五项原则而自豪。
她说,共处并不是意味着容忍坏事。真正遵守共处原则就是反对任何不正义的事情和剥削。
她说,必须把五项原则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去,做到家喻户晓。
德里伊斯兰教大学教授安萨里说,教育工作者有责任保证用这些崇高的原则的精神来培养印度的大中学生。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临时代办符浩应邀出席了会议。他在讲话中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是维护世界和平的积极因素,而且是中印两国十亿人民深厚友谊的具体表现。他在谈到中印两国的建设情况时说,“我们希望并且努力争取获得更大的成就,因此我们认为保卫世界持久和平是我们的神圣责任。”
符浩还说,今天有愈来愈多的国家接受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尽管有人企图对五项原则加以歪曲。这些人企图把匈牙利人民处决他们的叛徒纳吉同五项原则联系起来。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违反五项原则的。处决纳吉是匈牙利人民的事情,完全是匈牙利的内政问题。尽管世界上还有些人对伟大的五项原则采取敌视态度,我们深信,五项原则将在国际事务中日益显示出它们的生命力。
这次会议宣读了宋庆龄和中印友好协会的贺电。
加尔各答在6月28日也举行了庆祝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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