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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罗长期换货协定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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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7-22
第5版()
专栏:

中罗长期换货协定签字
新华社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发展两国间贸易关系和互相协助进行经济建设,并且进一步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合作,今天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1959年到1962年的长期贸易协定。
协定规定在1959年到1962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供应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的主要货物有大豆、大米、各种矿产品、各种机器和仪器以及各种日用百货等。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将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货物有电站设备、水泥设备、钻探机、油槽车、高炉鼓风机和石油等。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林海云;代表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罗马尼亚贸易部副部长安娜·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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