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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改称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 并通过主席团人选及大会议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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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08
第1版()
专栏:

中国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改称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
并通过主席团人选及大会议程
【新华社东北五日电】定于八月一日在哈尔滨正式揭幕的中国职工代表大会已改名为“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这是三十一日举行的大会预备会议所决定的。预备会议由大会筹委会主任刘宁一同志主持,首由筹委会秘书长李颉伯报告大会筹备经过,继即讨论并一致通过筹委会所提改大会名称为“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的提案。这一议案通过时,全场欢声四起,掌声与口号声经久不息,全体代表庄严起立,合唱国际歌,高呼:“中国工人阶级胜利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等口号,情绪至为热烈。接着,预备会议并通过了大会议事日程、代表资格审查条例,以及大会议事规则、会场规则等。最后,在全体代表的热烈拥护下,选出了大会的主席团。
为预备会议一致通过的“致全国解放区工人代表大会为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的议案,系由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委会主任刘宁一、中国劳动协会理事长朱学范、上海代表团团长汤桂芬、天津代表团团长周青等联名提出,该提议称:“当此人民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形势下,全国职工代表齐集于自由民主的哈尔滨举行工代大会,到会代表不仅有各解放区职工代表,而且有国民党统治区上海、武汉、天津等各大城市及全国各大产业之职工代表,无论在所代表的有组织工人的数量上或所包括之产业和地区上,都是具有充分的全国意义。因此,为了继承中国工人运动自一九二二至一九二九年召开过的五次劳动大会的光荣传统,为了统一领导全国职工运动,集中工人阶级的力量,及早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我们提议将这次大会定名为中国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大会将产生之全国组织,亦应恢复以前名称,定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上述提议业经七月三十日召集的大会筹备委员及各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慎重讨论通过,在提交三十一日预备会议最后通过后乃正式确定。
预备会议通过之主席团人选共卅四名,计:陈云、李立三、蔡畅、陈郁、刘宁一、朱学范、李颉伯、唐韵超、张金保(以上都是长期从事中国职工运动,在全国工人阶级中有极高威信者)、汤桂芬(上海民主工会的代表,上海纺纱厂女工)、高林(华南民主工会代表)、李启新(武汉民主工会代表)、周青(天津民主工会代表)、李莲山(平汉铁路民主工会代表)、高长久(东北军工工人总工会主任)、张维桢(哈尔滨市职工联合会主任)、李明哲(东北铁路工会主任)、赵占魁(陕甘宁边区著名劳动英雄)、刘英源(哈市电业劳动英雄)、钱志道(东北军工化学总厂厂长)、廖似光(中国劳动协会理事)、林锵云(两广解放区职工代表)、杨开林(晋绥军工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最老的修械士)、张福林(山东总工会副主任,村庄煤矿的老工友)、孙玉蕙(晋察冀总工会主任,唐山老矿工)、李仙(太岳职工联合会主任,太原老军工工人)、王群(辽南职工代表团团长)、梁永福(参加过“二七”运动的老工人)、章萍(冀察热辽职工代表团团长)、刘宝山(安东职工代表团副团长,三十年的窑业工人)、隋振东(东北鹤岗煤矿劳动英雄)、曾好清(东北第一工矿处劳动英雄)、王月轩(小丰满发电厂模范工作者)、刘启寿(东北解放区军工部工人,特等功臣)。
预备会议通过之大会议程为:(一)致开幕词;(二)政治报告;(三)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报告;(四)关于国际职工运动工作的报告;(五)关于国民党统治区职工反侵略、反压迫、反饥饿运动的报告;(六)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报告;(七)通过宣言、通电及各种决议案;(八)选举执行委员会;(九)选举出席世界职工代表大会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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