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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抢种谁种谁收 冀西六县灭荒七千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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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09
第1版()
专栏:

雨后抢种谁种谁收
冀西六县灭荒七千亩
【察哈尔电】冀西易县、满城、徐水、完县、望都、涞源等六县,自六月九日至六月底,共突击消灭荒地七千二百七十九亩,现各地仍在继续消灭中。各县荒地大部是旧荒,多为逐年累积而成。如望都六月份查出的荒地,其中百分之六十一是旧荒。造成荒地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客观条件形成的:如完县六区、易县东邵、望都抑阿一带地面宽、土质坏、产量小,群众种不了,结果荒了一些。徐水南庄头等前方区(接敌区)在敌匪不断骚扰的情况下,农民不能在家安心耕种,被迫荒芜土地。还有抗战期间被日寇抢占修炮楼、汽路、飞机场的良田,至今尚未全部开荒耕种。二是由于某些领导干部官僚主义,放松领导,不重视灭荒形成的。涞源某同志不经调查就说“全县没多少荒地”,但日寇的飞机场的五百多亩地至今仍在荒着。各村如能好好检查一下,多少都会发现荒地。自认为没有荒地眺望都四区,二十六个村都查出七百多亩。有些干部执行纠偏不坚决,土改中遗留的问题未迅速解决,土地未及时分配下去,耽误了春耕,出现了一些新荒。北岳五专署针对上述原因,于六月初落雨后,立即指示各县全面开展查荒灭荒运动,提出谁种谁收,不能固定地权的,适当减免一年至三年的负担,以解决群众思想顾虑;要求各地组织起来,突击种荒,最低的再增加一亩新荒。各县根据指示精神,采用了下列各种灭荒办法:一、对于地面广、地质坏、人们不愿种的荒地,及土改中地权未确定的土地,加强村干部的领导,发动有劳力户组织起来合伙耕种,减免负担,谁种谁收,按经营劳力资本的多少合理分配收获物。荒地多、劳力少,实在种不过来的村,由区调剂给附近村;或结合安置难民,临时分给边缘区逃来的群众耕种。二、已经分配并确定了地权,或土改中未动的土地新荒了,则分别对象和情况适当解决;如少数地主富农抱有幻想,企图拿回自己的原地,借口地坏而不耕种,经说服动员无效,即行强制耕种;如确有生产困难,则主动帮助解决。得地农民则通过农贷,及群众间的互助互济,解决生产困难,突击灭荒。三、认真执行军属生产,加强对军属的代耕,建立必要的制度,保证军属不荒地。四、认真贯彻有免征点的比农业税制的精神,固定土地负担量,降低坏、荒地的应重量,减轻耕者的负担,并规定毁平汽路、炮楼及重量低又难耕难种的荒地,可斟情减免一年到三年的负担。群众解除了各种思想顾虑,突击灭荒,已获得上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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