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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私营银号应不应大力扶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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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11
第2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政府对私营银号应不应大力扶植?
编辑同志:
我们看到北岳二分区前进报第二十期二版登有“阳泉市成立私营益万生银号举行开幕典礼时,市党政银行商店和铁路负责同志,都出席讲话,说明政府与银行要大力扶植”。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下,对私人银号应加以保护,但不是什么“大力扶植”的问题,对与不对,希人民举报答复,以明确我们的认识!
 读者五台县委会刘良金、杨来、李同钢刘良金、杨来、李同钢同志:
你们的意见是对的,在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中,私人银号资本在一定时期特定条件下,允许其存在,但必须指导其业务,使其有益于国民经济并对社会生产过程起积极作用。但私营银号和工厂不同,后者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对于繁荣经济发展生产有其进步的作用,而银号资本本身则不能构成任何生产方式,徒增加社会游资,有时甚至破坏金融。因之民主政府的主要扶植对象,只能是农工商业,而不应包括银号资本。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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