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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千四百余村遭水灾 区党委指示继续防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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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12
第1版()
专栏:

  冀中千四百余村遭水灾
 区党委指示继续防汛
【冀中电】七月下旬,冀中各地河水暴涨,滹沱河、潴龙河决口,出漕的地方很多。据八、九、十一分区调查,遭受轻重水灾的村庄达一千四百余个(包括十六个县),其中又以九分区水灾最重。被灾村中庄稼大部被淹的约占三分之一;不少村庄房屋倒塌一部和大部,个别灾情最重的村庄房屋被冲完。受灾人口约在一百万左右。
自河水暴涨后,许多领导机关和河务局干部,积极组织领导群众护堤抢险,获得很大成绩,减少了受灾面积,保护了广大群众的财产,这是好的。但检查这次遭受重灾的原因,除客观上的洪水过大外,在主观上,有些地区的领导上主动、努力防汛还很不够,思想上认为今年天旱河干水小,对防汛麻痹忽视,对堤防及浪窝、水眼、穴洞等未认真按照冀中防汛会议的决定好好检查(蠡县未认真检查、水眼出现了七百多个),因而使某些可以避免的灾害未能防止。
目前仍是河水涨发时期,冀中区党委特发出生产救灾与继续防泛的紧急指示。指出:(一)可能受灾区应继续加紧防汛,某些可能溃决地方,应加以修补。已溃决处,应在局部利益服从整个利益及有利种麦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领导群众进行抢修。在漫水地区,应打堤埝。(二)应进行灾区的生产救济。对灾民无衣、无食、无住者应迅速安置救济。真正无力修盖房屋之农民,政府应贷款扶助,并号召群众开展自救运动。过去水利贷款和非灾区未贷下去的款,以及贷后收回之款,由政府迅速调剂,把贷款重点转向灾区。组织灾区群众将现有之财力结合贷款,大力开展生产。有条件下种的要迅速种蔬菜、荞麦,并充分准备种麦。同时要组织群众合作互助,开展副业生产。为完成上述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抓紧领导,随时深入检查,及时解决困难;对此工作领导有成绩者及时表扬,消极怠工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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