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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展生产支援战争原则 石市民主评征工商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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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15
第1版()
专栏:

  根据发展生产支援战争原则
 石市民主评征工商税
【石家庄讯】石市民国三十七年度一月至六月份工商税,最近即将开征。石市根据华北工商会议决议精神,在发展生产、支援战争之原则下,确定工商业定额税制暂行办法。规定凡军事工业、铁路交通等国营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家银行及文化公益事业,扶助群众生产的推进社及经政府审查批准备案的为群众服务的合作社,机器制造业,农村区家庭副业,已经政府明令规定之免税事业及政府批准应受奖励的特种发明及创造免税外,其他以营利为目的之公、私营工商业一律征税。但本年一月一日以前经营收入全部豁免,六月份新开业者免征。市府规定上半年固定税额为小米一万五千大石(每石三百二十斤)。每户税额最低为纯利的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至于房产、器物、租赁业、影剧业、行商、暗庄、摊贩及临时经营的商业及其他营利所得,另订单行税法征收。负担办法系通过工商联合会进行各行业在民主评议下的几股摊派办法征收。根据有利于生产发展以工业轻于商业的原则划分等级,按行、按组、按户自报公议民主讨论。根据固定税额厘定各行、各组、各户负担税额即为应纳税额,务期负担公平合理。在组织领导方面,市一级组织工商税征收委员会,为征收工作领导机关,组织市工商税评议分配委员会,负责全部评议工作之执行。以行业为单位组织工商税评议分配分会,负责各该行业之评议征收分配工作。公营工商业另组评议分配分会,负责公营工商业之评议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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