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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签订技术援助协定 苏联援助我国建设和扩建冶金、化学等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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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8-12
第1版()
专栏:

  中苏签订技术援助协定
  苏联援助我国建设和扩建冶金、化学等企业
新华社莫斯科12日电 中国和苏联在真诚、友好、和相互充分了解的气氛中进行谈判之后,8月8日在莫斯科签订了一项关于苏联在技术上援助中国建设和扩建冶金、化学、煤炭、机械制造、木材加工、建筑材料工业企业和电站等的两国政府间的协议。
协议规定,由苏联有关机构完成某些企业的勘查、研究和设计工作,提供个别车间和装置的重复利用的设计,负责供应部分的工艺设备、仪表和电缆以及在现场制造成套设备所需要的若干专用材料,派遣必要的专家帮助安装、调整和企业的开工生产,并且帮助中国培养能在上述企业中工作的本国干部。
由于中国在发展工业和培养本国工程技术干部方面获得的成就,中国自己将承担大部分上述企业的设计、勘查和研究工作。中国机械制造业为上述企业提供成套设备。
协议规定,苏联方面无偿地将产品的生产特许权转让给中国方面,提供这些企业组织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中国方面只偿付编制和移交上述技术资料的实际费用。本协议所列举的由苏联提供的技术援助的费用,由中国方面按照现行中苏贸易协定的条件以货物偿付给苏联。
这一协议的签订将促进两国经济关系和建立在完全平等、互利和兄弟般互助基础上的全面合作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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