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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公约的讨论基础 多瑙河会议通过苏提案 贯彻尊重国家主权与自由通航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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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16
第2版()
专栏:

  作为新公约的讨论基础
 多瑙河会议通过苏提案
贯彻尊重国家主权与自由通航精神
【新华社陕北十三日电】塔斯社报导:多瑙河会议经过四日至七日四天的讨论,已于七日通过苏联代表团提出的草案,作为新的多瑙河公约讨论的基础。草案全文共五章四十余条,贯彻着“尊重多瑙河国家的利益与自主权利,并为加强多瑙河国家相互间以及与其他国家间经济及文化联系,而确保多瑙河的自由通航”的原则。草案第一条明确规定:“多瑙河航运应在使用港口、航运费、与商船航行条件之平等的基础上,对一切国家的公民、商船与商品开放。”在其他主要问题上,草约规定:(一)多瑙河水系的概念,应确定为仅指多瑙河主流,不得如一九二一年公约之包括其支流与在其两侧之运河,以免损及各该河流所在国的主权。(二)成立单一的仅能由多瑙河沿岸国家组成的多瑙河委员会为新的航运管理机构,不得如一九二一年公约之有国际委员会与欧洲委员会两重机构,而使非多瑙河国家得借后者控制多瑙河国家之权益。(三)禁止一切非多瑙河国家的军舰驶入多瑙河,取消一九二一年公约允准非多瑙河列强军舰航行的特权。(四)多瑙河国家在对公约条文发生不同解释致起争执时,由公断解决之。(五)草约并有附件规定:“对奥和约生效后,奥国得参加多瑙河委员会。”(六)附件又规定,“前此一切有关多瑙河航运之条约与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捷、匈、乌、罗、保、南各国代表团一致赞成以苏联草案为讨论新公约的基础,因为“它成功地把航运自由的原则,与保护国家主权结合在一起,并防止了帝国主义渗入多瑙河流域的危险。”(匈代表)同时在多瑙河会议一周余的会议中,苏、捷、南、匈、罗、乌等国代表曾一再击败美、英、法及其傀儡奥国代表的阴谋。二日会议上讨论表决方式时,通过了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反对了法代表以三分之二大多数通过的主张。七日大会上又使美国五日提出的侵害多瑙河国家利益的关于多瑙河委员会的提案不能成立。此外,英、美、法虽然不断制造过“会上的一些奇异和可怜的插曲”(维辛斯基),但已不可能阻止“在符合多瑙河沿岸国家基本利益的原则上,解决这一大水道的管理问题了。”(真理报记者朱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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