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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驻津领事抵献县 承认法传教士犯间谍罪 完全同意民主政府判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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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19
第1版()
专栏:

  法驻津领事抵献县
承认法传教士犯间谍罪
 完全同意民主政府判决
【新华社华北十五日电】冀中献县张家庄天主教堂外籍传教士尚建勋等危害解放区案,已于七月十五日宣判。法驻津领事奚居赫为了解该国侨民及该案详细情形,在得到冀中民主政府允许后,于七月二十四日到达献县张家庄。二十六日上午冀中行署罗主任约奚氏谈话达两小时。罗主任在详述解放区宗教信仰自由之政策后,指出:“外国人在中国传教是许可的,但决不能干涉中国的内政;特别是在中国内战时,更不应该参加中国的内战和从事间谍活动。而法籍侨民神甫尚建勋、潘汝霖、穆启华及比籍神甫李诗堂等,竟在解放区违法设立电台,搜集我方情报,勾结国民党军,危害我解放区,这样的事情竟发生在法国神甫之中,至为遗憾。故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判以应得之罪,实属必要。”谈话后,奚氏又与高等法院冀中分院王斐然院长会晤。奚氏当表示对罗主任的谈话完全同意,并说明“尚建勋等的犯罪行为,已失去法国侨民在中国内战中的中立原则,系犯参加中国内战之罪。政府处理案件很周密,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证据确凿无疑,对政府判决完全同意,并愿协助执行,请求将犯人带回天津遣送回国,以此给法国侨民作一榜样,以制止他们干涉中国内政、参加中国内战”。嗣奚氏又正式以书面向王院长提出上述请求,王院长当予允诺。二十九日奚氏乃携带尚建勋等四人及各供状等十三件、照片十五张返津。另有法院致比国驻津领事馆公函一件,对比籍神甫李诗堂判决书一份、口供三份、照片三张,亦一并由奚氏携津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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