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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武器 加强对敌专政 为实现总路线创造安全环境 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今后任务和大跃进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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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8-25
第6版()
专栏:

  运用法律武器 加强对敌专政
为实现总路线创造安全环境
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今后任务和大跃进方向
新华社24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根据中共“八大”第二次会议的精神,总结了八年多以来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工作的今后任务和大跃进的方向。
会议期间,毛泽东主席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代表;董必武、彭真、罗瑞卿等同志到会讲了话,对检察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这个会议历时五十五天,参加会议的有三百多人。在16日的闭幕会上,张鼎丞检察长作了会议的总结报告。
会议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整风方法进行务虚,总结了八年多以来、特别是宪法颁布后三年多以来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会议认为,八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加了肃反斗争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打击了敌人,惩罚了犯罪,对于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会议并指出,从八年多来检察工作取得的经验教训来看,检察机关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敌人实行专政的武器,必须绝对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群众路线,必须同法院、公安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敌人。
这次会议以在检察工作方面,如何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如何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保卫总路线的问题为中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工作的今后任务。这个任务是:把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的精神,具体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去,使作为上层建筑一个组成部分的检察机关,更好地适应我国正在飞跃发展的经济基础,为保卫总路线的顺利实现,为在我国建立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的、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到会代表还认真研究了目前阶级斗争的形势,认为检察机关当前主要的工作应该是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保卫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紧紧掌握这个环节,及时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直接参加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各种现行破坏活动,在保卫党的中心工作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
到会的许多代表在大会发言中都谈了当地检察工作的跃进情况,认为检察机关在大跃进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检察工作人员在大跃进中也克服了某些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不良作风,并且在情况必要和可能条件下采用了携卷下乡办案、就地办案、下厂矿跟班办案等,使检察工作紧紧地跟着实际斗争的发展,贯彻群众路线,有力地打击了敌人。
会议认为,检察工作还必须继续跃进,只有不断跃进,才能更好地保卫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顺利实现。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的跃进方向是:通过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为总路线的顺利实现保证一个最安全的环境。检察工作在办案上的要求是:“准确,及时,合法”,这个口号也就是“多快好省”的精神在检察工作上的具体体现。而实现这个要求的关键在于保证质量,准确地及时地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制裁其他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
检察机关和法院、公安部门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是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整体。检察机关和这些部门一直是配合得比较好的。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应发扬共产主义的协作精神,在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和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农业、文教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更好地协作,做到不仅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为各方面的工作服务,而且也能取得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更好地做好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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