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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精神的连锁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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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8-27
第2版()
专栏:

  协作精神的连锁反应
  吴滤
北京第二机床厂舍己为人的共产主义协作精神,是令人感动的。使人深思的还有这样的事:在这以前,北京人民机器厂、上海机床厂等企业,在北京第二机床厂生产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热诚的援助;这种热诚的援助启发了北京第二机床厂,也要用同样的共产主义协作精神去支援别的兄弟企业。从这里,我们看到协作精神的连锁反应:一传十,十传百。这种连锁反应也像原子分裂一样具有无限的威力,它不仅排除了发展物质生产道路上的许多困难,而且到处播种着共产主义协作思想的种子。
这种协作精神的连锁反应,正确反映了“我为人人”和“人人为我”的辩证关系。“我为人人”,以至“舍己为人”,本来是不以“人人为我”做前提的。但这种无条件的“我为人人”、“舍己为人”的共产主义风格的发扬光大,就必然产生协作精神的连锁反应,人人都“我为人人”,结果当然是“人人为我”。
然而,有些人一提协作总觉得是件“吃亏”的事情。这些人以为,“我把材料给了你,将来我自己要用怎么办呢?”“我帮助了你,谁帮助我呵!”因而,他们对于协作总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这些人若不是思想深处还有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渣滓,就是看不见“我为人人”和“人人为我”之间的必然联系。共产主义协作精神的发扬光大,普天之下人人受惠,曾经予人协作者,又何至于例外呢?
原子分裂的连锁反应是一种必然的物理现象。协作精神的连锁反应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的社会现象。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阶级社会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互助协作的,因而舍己为人的共产主义精神是主流。我们对于“损人利己”或是尔虞我诈的现象是不能容许的。所以,对于抱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的人就需要做工作,需要用别人的共产主义协作精神去教育他们,要他们把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白旗拔掉,把集体主义、互助协作的红旗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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