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不应当乱招工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8-28
第2版()
专栏:来信述评

  不应当乱招工人
本报最近收到了三十多件读者来信,反映有些企业单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到外地去乱拉生产工人、农业社员和在职干部,打乱国家的劳动调配计划,影响了生产秩序。
江苏省工业厅戈裕沅同志来信说,苏州市阳山白泥矿在今年6月份被别的单位拉走七百多个工人,留下的工人情绪波动,不安心生产,平均每日出勤率只达到30%,生产受到严重的威胁。吉林省榆树县劳动科东风同志来信说,黑龙江省鹤岗市各工矿企业单位私自到吉林省的双井乡招走九百多人。由于大批劳动力外流,严重地影响农业生产。
读者认为,我们国家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劳动力的需要量一年比一年增多,因而,各单位就可能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应该自力更生,改善劳动组织,开展技术革新运动,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大力挖掘本地的劳动潜力(比如组织职工家属参加生产)。在作了一切努力后仍不能解决问题时,争取外地支援招收一部分人员来补充,当然不是绝对不可以,但招收的办法,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制度,不能乱招。
读者希望各地劳动部门,加强劳动力招用和调配工作的管理,制止各单位乱招人员的混乱现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