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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卫星”公社的简章谈如何办公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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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9-04
第1版()
专栏:社论

  从“卫星”公社的简章谈如何办公社
今天本报发表了河南遂平县卫星人民公社的试行简章(草案)(见第三版),把这个简章综合研究一下,人们可以看到,同农业生产合作社比较,这个人民公社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与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人民公社不是单纯的农业生产组织,也不只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而且要像城市工矿区一样同时兴办工业。逐渐消除城市和乡村的界线,消除工业和农业的差别。
除了生产,公社还要自己经办商业(交换)、信用(银行业务)。
在经济活动以外,公社还举办文化教育(包括小学、中学、专科、科学研究等)事业,使社员群众都成为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的人,逐渐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
公社还实行全民武装。适龄的男性青年和复员退伍军人要编成民兵,经常进行军事训练,并且担负国家所分配的任务。
这就是说,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的统一体,肩负着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方面的建设任务。
二、公社以乡为范围建立,规模当然比原来的农业社大得多。这个公社是由二十七个农业合作社合并而成,共有九千多户。这样,在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使用和统一调配上增加了很多的方便,可以更快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工业建设,发展多种经济和各方面的事业,并且大大加快农村电气化和机械化的进度。没有这样规模的公社,它在许多建设方面就会受到范围的限制。
三、乡社合一。既然一乡一社,乡和社就没有分立的必要。因此,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乡人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正副乡长兼任正副社长,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兼任乡人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这些说明公社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的基层单位。
四、在所有制方面进一步向“公有”发展。全部自留地、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逐步转为全社公有,私人暂时留下小量的家畜和家禽,也将逐步转为公有。这样,个体经济的残余就进一步消灭了。生产关系进一步的发展,就更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五、收益分配和劳动报酬方面,将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实行工资制(包括奖励工资)代替按劳动日分红制。在粮食生产高度发展、全体社员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实行粮食供给制。这种制度使社员的收入和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也使公社便于组织扩大的再生产,它将更有利于工业、交通运输事业、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
六、生活更进一步集体化,社员公共福利事业加速发展。这里包括为了便利生产和解放妇女劳动力而设立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等等;为保证社员身体健康而建立医务组织、疗养院;对孤寡老弱和残废者的生活安排和照顾而设立幸福院;按照园林化而规划建设新的住宅。家务劳动的社会化,社员生活条件和居住条件的巨大改善,文化、娱乐和体育运动的发展,这些将使农村面貌彻底改观。
所有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极其有利的,所以也就是革命的和进步的,能够为亿万人民所热烈欢迎的。
“卫星”公社在许多方面都可以说是目前比较先进的公社的一个代表。像这样的公社,河南和全国各省还有不少,也有一些公社在某些方面比它还要先进。总之,人们看了“卫星”公社的简章,不难对人民公社的面貌得到一个轮廓。因此,这个简章是值得推荐的。但是各地在办公社的时候,各种问题都必须从当地具体条件出发,特别是要从当地群众的自觉自愿出发,不要生搬硬套,不要勉强群众向“卫星”公社或者其他先进的公社“看齐”。这是当前人民公社运动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
以下我们就目前公社的规模、建社的做法和经济政策问题发表一些意见,供各地参考。
一是公社的规模问题。就目前说,一般以一乡一社、万人社以至万户社为合适。某些乡界辽阔、人烟稀少的地方,可以少于万人社,一乡数社。有的地方根据自然地形条件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也可以数乡并成一乡,组成万户社。至于有的地区建立一两万户以上的大社,他们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试验,在目前尚不宜普遍提倡。
人民公社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有可能以县为单位组成联社。所以现在就应该对人民公社的分布,以县为单位进行规划,作合理的布局。看来联社这个名称容易名副其实。目前有称总公社的,有称县公社的,也不必去反对。
社的规模扩大以后,由于农林牧副渔、工农商学兵综合性的发展,社的管理机构也必须有适当的分工。要在组织精干和干部不脱离生产的原则下,建立若干分工负责的部门。同时实行政社合一,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社务委员会,乡党委就是社党委。
二是小社并大社和转为人民公社的做法和步骤问题。并大社,转公社,是当前广大群众的共同要求,贫农和下中农是坚决拥护的,大部分上中农也是赞成的。我们要依靠贫农、下中农、充分发动群众,展开鸣放辩论,团结大部分赞成并大社、转公社的上中农,克服另一部分上中农的动摇,揭穿和击退地主富农的造谣破坏,使广大农民在思想解放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并大社,转公社,防止强迫命令。在步骤上,并大社和转公社一气呵成当然好;不能一气呵成的,也可以分两步走,不要勉强,性急。一般说分两步走是顺势些,形式上看好像慢,实际上反而会快些。因为先搭架子比较容易,有了架子就可以按公社规模进行秋收秋耕和冬季农田基本建设,在进行这些工作时,再来研究公社的其他问题,那就方便多了。各县都应当先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如果群众要求迫切,也可边试点,边推广,这样才不致挫折群众的积极性。
并大社,转公社必须与当前生产密切结合,不仅不能影响当前的生产,而且要使这个运动成为推动生产更大跃进的一个巨大力量。为此,在并社初期可以采取“上动下不动”的方法,首先由原来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搭起架子,统一规划部署工作,把原来的各小社改为耕作区或者生产队,原来的一套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暂时不变,照常经营,一切应该合并调整的东西和合并中应该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后再逐步合并,逐步清理,逐步解决,以保证生产不受影响,这就是分两步走的具体措施。另一种走法是先合成几百户的中社,然后再并为万人社、万户社,这也是可以采用的步骤。
社规模的大小,并大社和转公社进度的快慢,以及做法和步骤,都应该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决定。但是,无论在秋前秋后或者今冬明春合并,都应该从现在起,就把准备合并的一些小社串连起来,共同商量,统一规划秋后的农田基本建设,统一安排为争取明年更大丰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并社中的若干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问题。在并社过程中,应该加强教育,防止少数为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分子所掌握的社乘此机会发展本位主义,在合并前不留或少留公共积累,分多分空。但是,另一方面,又必须了解,由于各个农业社的基础不同,若干社合并成一个大社,他们的公共财产,社内和社外的债务等等,不会是完全相同的。在并社过程中,应该以共产主义的精神去教育干部和群众,承认这种差别,不要采取算细账、找平补齐的办法,不要去斤斤计较小事。
人民公社建立时,对于自留地、零星果树、股份基金等等问题,一般地不必急于处理,也不必来一次明文规定。一般说,自留地可能在并社中变为集体经营,零星果树暂时仍归私有,过些时候再处理。股份基金等可以再拖一、二年,随着生产的发展、收入的增加和人们觉悟的提高,自然地变为公有。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也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一般说来,在目前还是以维持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由社会主义向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过渡,需要一个更长的时间。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也不必忙于改变原有的分配制度,以免对生产发生不利的影响。要从具体条件出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改行工资制;在条件还不成熟的地方,也可以暂时仍然采用原有的三包一奖或者以产定工制等等按劳动日计酬的制度,条件成熟以后再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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