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阅读
  • 0回复

苏联政府照会我国政府 完全尊重我国关于领海的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9-11
第1版()
专栏:

苏联政府照会我国政府
完全尊重我国关于领海的决定
新华社10日讯 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代办安东诺夫9日把苏联政府给中国政府的照会交给了我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照会表示完全尊重我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这份照会全文如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使馆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表示敬意,并受苏联政府的委托荣幸地就今年9月4日外交部的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领海的声明的照会作如下的通知:
苏联政府已经获悉并且完全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中的决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规定为十二海里、一切外国军用船舶和外国飞机。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同时也获悉声明所规定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方法。
苏联政府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台湾及其周围的岛屿、澎湖列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
大使馆荣幸地通知外交部,苏联有关的机构已经得到指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规定的十二海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界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