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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东关是如何建立村民主制度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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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8-25
第1版()
专栏:

  和顺东关是如何建立村民主制度的?
和顺东关村人民代表会,给群众办了许多有益的事,威信很高,得到群众拥护。但由于支部、人代会、村政府的相互关系长期没弄清楚,党员干部和群众还不会熟练的运用这些机构,因而限制了各个组织及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现将群众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介绍于下,以供研究。
一、支部、人代会、村政府间存在些什么问题?
(一)支部放弃领导。不开会不讨论,党员任务不明确,分工不具体,一部分党员在新的机构建立后,不知道怎样去做工作。如党员彭来喜因为不知道如何去做,所以就没作工作。他说:“党员虽不应这样,但我也没办法,过去啥事情也经过支部研究,现在连知道也不知道。”(二)人代会上形成事务机关,一切包揽。民主整党后,人代会在群众中的威信很高,群众认识到人代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能解决问题,因而离婚、结婚、村民的纠纷甚至腐化等问题,都找人代会主席解决。人代会主席是碰到就管,但又不敢独自解决,因此有时因解决一个小问题也得开人代会讨论,人代会和村政府没有具体明确的分工。(三)因为不明确人代会和村政府各自的任务是什么,新干部做工作又缺乏经验,办法少,思想上小心谨慎,怕犯了错误,啥事情也得和人代会讨论,不敢单独解决问题。形成人代会讨论,村政府干部跑腿。总之,经过整党后,新的支委缺乏新的领导方法,农代会代表、村政府干部缺乏工作经验(在工作上大多是积极负责,这是好的),因而各组织的关系不明确,分工不具体,不能充分的发挥各个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与组织作用,形成少数主要干部任务繁重,其他党员和干部感到没有事干。
发生以上诸问题,首先是由于工作组长期的亲自领导工作,没有注意培养教育干部,建立新的领导作风与工作方法,形成干部的依靠(这是包办代替的恶果——编者)。另一方面工作组本身对支部、人代会、村政府等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也不够明确,因之分工问题也就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其次是各个组织中的主要负责干部还不善于集体领导,如人代会主席(支书)杜四保,虽是前农会主席,但由于过去没有掌握全面工作的锻炼,现担负领导全村之责,在领导上就感觉困难,村政府副主任委员和人代会副主席是在整党中才涌现出来的新干部,工作虽能积极负责,但缺乏领导经验,不会发挥大家的作用。另外,有些过去当过干部的个别党员,思想上存在着不服情绪,认为不当干部无法做事。由于以上原因,造成支部党员和人代会、村政府思想上行动上不够一致,使工作不能更好的开展起来。
二、我们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首先召开了支部会,开展自由思想,发动党员谈感觉,对领导提意见,互相批评;并集中问题让大家讨论以明确党员的任务。党员冯林梅说:“以前没有把工作做好,主要还是自己不对,共产党员啥时候也不能不做工作。”党员李保隆说:“整党以后我思想上背了个大包袱,自己有些自私自利,不想当干部,怕作工作,只管自己劳动,所以工作没作好。”经过检查缺点以后,便讨论确定村级民主制度,树立党与人代会的正确关系:(一)对于党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与村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工作方针等,支部应主动的争取先研究,做出决议,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并由支书代表支部提出自己的主张,建议人代会讨论(但人代会不必定等支部研究后再开会,它可自由开会)。决定后支部再召开党员会进行分工,保证执行。如果人代会通不过,支部就要重新审查自己的主张是否正确,是否需要修正;如果支部的主张是正确的,经过宣传解释仍然不能通过,党员应该服从人代会的决议,但不放弃继续宣传自己的主张,直至人代会能够通过为止。(二)严格支部的组织生活,具体规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除学习外,小组会及支部会要执行互助批评制度及检查工作制度。(三)人代会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关,只把有关全村性的问题作成决议,交由村政府执行。如生产建设、负担、救济、丈地等。其他一切具体问题(如婚姻等问题)由村政府负责处理。(四)村政府是执行机关,全部执行人代会的决议,定期向人代会报告工作。此外并规定老干部要帮助新干部,要相互学习提高,经过解决思想问题,又具体讨论了今后的办法,全体党员同志情绪提高,大家都说:“这样今后工作就有办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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