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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旧贷与征收公粮挤在一个时间是否合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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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21
第2版()
专栏:

  催收旧贷与征收公粮挤在一个时间是否合适?编辑同志:
近来人民日报不断发表各地催收旧贷取得成绩的报导,过去有些地方把贷款(粮)与救济混为一谈,重放轻收是不对的,贷款(粮)到期应该收回。但根据我们最近在冀南下乡作人民负担的调查发现:催收旧贷与征收公粮挤在同一时间,却给群众归还贷款(粮)或交纳公粮以许多困难。在这里特别是一部分新翻身户,他们虽然得到土地,但因农具缺、肥料少、没有牲口,产量一般比老中农低些,但他们生产情绪高,有的依靠贷款(粮)结合自己麦季(或秋季)出籴一部分粮食(贷款数小,不敷用),换得资金投入生产(如买牲口、农具、搞副业等),有的甚至在麦前或秋前已欠下些债,所以按麦、秋收下的粮食,拿负担来说并不算重(一般不超过其农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但加上收贷款(粮)还亏空等,却吃不消了。交了公粮还不起贷款(粮),还了贷款(粮)吃的无剩余,有的只得紧缩生产(出卖牲口或缩小副业经营)。我们觉得:
(一)今年在农业负担上对新翻身农民缺乏必要的照顾,值得研究检讨。
(二)催收旧贷与征收公粮挤在一个时间是否合适?也值得考虑。
(三)建议在催收旧贷中应区别地区(穷、富、丰收、歉收),分别对象,对某些新翻身户,特别是歉收区给以续贷之照顾,加强宣传教育,不能机械的一般的催收。不然将产生影响这些户生活生产的恶果。
以上意见,希考虑,并注意在其他地区是否亦发生类似情况?(左白易)
编者按:左白易同志这个意见,值得提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和研究。日前本报记者在平定采访中,也遇到这个问题。交公粮还旧贷挤在一起,虽然该地公粮并不重,群众情绪也高,但对于刚刚渡过灾荒的农民,生活与生产上,却受到相当的影响。这问题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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